杨乙丹、卢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GIAHS)的实施现状与前景
发布时间:2014-01-28
杨乙丹 卢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
2014年1月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GIAHS)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全球环境基金(GEF)支持下,联合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于2002年发起的一个大型项目,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保护,使之成为可持续管理的基础。该项目对于挖掘和保护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GIAHS项目的实施背景
在世界各地,世代居住的农牧民以多样化的自然资源为基础,通过因地制宜的生产实践活动,创造、发展、管理着许多独具特色的农业系统和景观。这些在本土知识和传统经验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农业文化遗产巧夺天工,不仅产生了独具特色的美学景观,维持了具有全球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生态系统和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是还为人类持续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保障了人类的生计安全和生活质量。
然而,当今技术、文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威胁着许多农业文化遗产及其生物多样性和社会环境基础。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们高度关注农业生产能力、专业化水平和全球市场,而忽视了相关的外部性与适应性管理的策略,导致全面忽视对这些多种多样、独具特色的农业生产系统的研究和发展的支持。在此过程中,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越来越被普遍采用,从而带来严重的基因污染、相关知识体系和传统文化的丧失以及重要的全球性遗产传承断裂的风险,并可能将一些地区拖入到贫穷和社会经济动荡的恶性循环之中。与此同时,农业领域中许多传统发明创造、技术体系尽管仍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与文化价值,但不得不接受被浩瀚的历史长河所湮没的命运。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这些农业生产系统应对所面临的威胁,它们终将无法逃脱消失于工业化、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中的厄运。
为了保护农业文化遗产,2002年8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一起,联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大学(UNU)等10余家国际组织或机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准备工作,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能够进行国际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体系,催化一个全球性的长期计划,重点在于创新性的体制结构和GIAHS的“动态保护”。
GIAHS保护和适应性管理项目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食品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全球行动计划》、《关于食物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国际条约》、《21世纪议程》和《防止荒漠化与气候变化公约》等为基础。项目的日常事务由联合国粮农组织水土发展处负责。该项目计划在GEF的支持下,建立一个包括100-150个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系统的网络,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使之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GIAHS保护和适应性管理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世界上许多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组分的知识与信息的积累,这些知识和信息将通过GIAHS项目所建立的知识管理中心实现共享。其主要的受益对象是当地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以及原住民,特别关注妇女以及青年人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者和受益者以及作为家庭粮食安全的主人翁的特殊作用。
二、GIAHS的内涵与外延
最初,FAO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称之为“Globally Important Ingeni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简称GIAHS。从2006年开始,FAO又使用了“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同样简称为GIAHS。尽管叫法前后有所改变,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并没有变化,体现了这种遗产“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意义”和“具有独刨性的农业遗产系统”这两个内在规定特征。
为了进一步阐述GIAHS的特殊内涵,FAO将其定义为:“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GIAHS项目国际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曾经做过非常准确的描述,他指出:“农业文化遗产与其他遗产类型不同的是,它主要体现的是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它不仅是杰出的景观,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和文化活动也具有重要作用。与以往的单纯层面的遗产相比,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
根据FAO的定义,尽管GIAHS也是一种农业遗产,但它们之间具有明显区别。因为已驯化了的和正在驯化的动植物、农具、农业生产技术设施、农村生活所必需的各种家庭副业方面的技术方法、古农书、古农谚等,均属于农业遗产的范畴,但它们可能不具备GIAHS要求的“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意义”和“具有独刨性的农业遗产系统”这两个内在规定特征,因而不能称之为GIAHS。换句话说,GIAHS只是“农业遗产”的一部分,农业遗产只有符合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食品安全、传统的农业知识、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和丰富的农业景观多样性等标准,才可能成为GIAHS。
根据近年来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现状,FAO列举了典型的GIAHS范围,主要包括:山地稻作梯田农业系统、复种/混养耕作制度、林下养殖系统、游牧和半游牧系统、独特的灌溉和水土资源管理系统、复杂的多层庭园系统、海平面以下的海洋系统、部落农业文化遗产系统、高价值作物和香料系统、狩猎-采集系统、以玉米/块根作物为基础的农业系统、以芋头为基础的农业系统,等等。这些是挖掘GIAHS的主要方向。
三、GIAHS项目的初步成果
为了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得到及时确认和合理保护,FAO专门制定了GIAHS项目试点遴选标准:(1)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2)景观和水土资源管理特征;(3)食物与生计安全性;(4)社会组织与文化(包括为农业生态管理的常规机构,为资源获得和利益分享的标准安排,价值体系,礼仪);(5)知识体系与农民技术 (包括技术,相关的价值体系,知识传播,语言和口头传统,艺术,哲学,世界观)。
随着GIAHS项目的实施,近年来FAO在遴选GIAHS时越来越重视“农业系统提供的其他产品与服务”这一选择性指标,具体包括:(1)食物与生计安全性:位于边际土地的社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对食物与生计安全有重要贡献,特别是风险最小化方面;(2)效益最大化: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存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化;(3)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凝聚、团结和对于归属感与身份的意识;(4)资源禀赋和知识体系:包括显著的自然资源禀赋(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及其具有全球意义的内在的知识体系;(5)社会与文化多样性:表示多样化的社会与文化、体制与经济管理途径;(6)公共产品:提供值得进行经济价值评估的全球性公共品与遗产;(7)传统知识:保持关于景观、遗传资源、人类文化、社会组织与体制的知识和技术,其价值难以估算;(8)与土地的关系:景观与农业生态系统对于集体和个人生存与生计的日常价值,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身份与精神、宗教信仰、哲学生活和艺术表现力的价值。
自2002年以来,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智利、中国、印度、印尼、埃塞俄比亚、伊朗、日本、肯尼亚、摩洛哥、秘鲁、菲律宾、斯里兰卡、坦桑尼亚、突尼斯和土耳其等国家纷纷申报了GIAHS项目。2005年,FAO在6个国家选择了5个不同类型的传统农业系统作为首批保护试点。截至2014年4月,全球已经有12个国家的27个传统农业系统被列为GIAHS名录,分别是:秘鲁的安第斯高原农业系统,智利的智鲁岛屿农业系统,菲律宾的伊富高稻作梯田系统,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的绿洲农业系统,坦桑尼亚的草原游牧系统和农林复合系统,肯尼亚的草原游牧系统,日本的能登半岛乡村景观和佐渡岛稻田——朱鹮共生系统、静冈县传统茶—草复合系统、熊本县阿苏可持续草地农业系统、大分县国东半岛林—农—渔复合系统,印度的藏红花种植系统和科拉普特传统农业系统、喀拉拉邦库塔纳德海平面下农耕文化系统,中国的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和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浙江省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河北省宣化城市传统葡萄园等。
四、GIAHS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GIAHS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和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一起,联合10余家国际组织或机构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合作伙伴国,构建了GIAHS项目网络,设立了专门的技术官员和工作部门,建立了GIAHS指导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并在相关国家和地区成立GEF-GIAHS项目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出倡议,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向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咨询,指导遗产地地方政府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第二步:相关国家和地区指定业务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业务组织体系,将GEF-GIAHS项目办公室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下达给所属国家的地方政府。
第三步:地方政府组织专门的专家,对本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整理,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内容、价值、意义等进行系统阐述,拟定项目的开发与保护规划草案,提交至GEF-GIAHS项目办公室。
第四步:GEF-GIAHS项目办公室在接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受理项目申请,对项目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项目申请地的政府。
第五步:地方政府根据GEF-GIAHS项目办公室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项目办公室协助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农业部将申报材料提交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进行审批,完成申报。
第六步:对于修改完善的项目申报书,GEF-GIAHS项目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选,并负责将评选结果提交该国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再评选和备案。目前,GIAHS项目的评选是通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际论坛”进行的,该论坛每两年轮流在试点国家举办,目的是交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经验,而论坛会专门召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指导委员会与科学委员会”会议,认定新一批保护试点,并进行授牌。
第七步:被认定的项目进入试点阶段,按照既定的规划方案和既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保护与开发,GIAHS指导委员会/科学委员会会定期对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在此过程中,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项目的宣传、资助、保护和管理等。
五、GIAHS在中国
中国是最早响应并积极参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国家之一,并在项目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4年开始,在粮农组织的支持下,由农业部、中科院联手,地方政府、各学科专家和遗产地的积极参与,我国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示范点选择与推荐、保护利用与经验推广、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初步培育了农业文化遗产这一新兴的多学科交叉的重要研究方向,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精干研究队伍,发表和出版了一系列研究论文和论著,成为国际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要力量,建立了国家农业文化遗产(NIAHS)评选体系,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评选与保护的国家,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为世界各国开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
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为首批保护试点。之后,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合作,加强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编制完成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国家行动框架》和试点保护与发展规划,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和论坛、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试点地区进行项目实施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FAO的高度赞赏,也为其他试点国家提供了经验。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农业部于2012年发布《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在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选中,全国共申报了43个历史悠久,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存智慧,具有较强的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农业文化遗产地。
2012年10月2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见来访的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达席尔瓦先生一行时,将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合作作为重要建议,写入《合作备忘录》中。随后,农业部制定了《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4年1月,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聘请中国科学院生态学专家李文华院士为农业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任继周、刘旭、朱有勇院士以及生态学专家骆世明、农业史专家曹幸穗、茶学专家宛晓春、农业遗产专家闵庆文为副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实行任期制,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国际合作司。25位专家委员将在接下来的5年内,对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资源、文化和经济等方面开展研究,为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发展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参与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审及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参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际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
自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为首批保护试点之后,在农业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下,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等7个项目也相继得到FAO和GIAHS指导委员会/科学委员会的充分认可,并顺利成为GIAHS项目试点。目前,我国共有8个GIAHS,约占全球的1/3,居各国之首。
截至目前,我国通过开展培训、生产标准化、市场开拓、种养殖技术与产品加工服务、示范户带动、基础条件改善、科学研究、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对于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保护了农业生物多样性与传统稻鱼文化,提高了农民收入,扩大了国内外的知名度,带动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已经在很多地区蔚然成风。
六、GIAHS项目的广阔前景
尽管GIAHS项目已开展10余年,并成功遴选了25个具有全球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但距离FAO期望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三大农业发祥地之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创造了很多原创性的农业发明创造和技术体系,农业生产水平长期居于世界前列。它们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中仍然被今人所利用,发挥着重要的经济、生态效益和文明传承价值。但截至目前,我国仅有8个农业生产系统网络被列为GIAHS,远远不能真实反映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真实价值和发展水平。今后,积极申报GIAHS项目,对祖国传统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保护,仍有很大的前景。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新的世界遗产类型。一旦申报成功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便不仅仅是遗产所在国或地区的荣耀和自豪,更是整个地球、全人类和人类文明的一件幸事。另一方面,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突出地反映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在解决自身的生存和延续中蕴涵的农业精神和文化传统,是一个国家深入脊髓的文化积淀。同时,农业文化遗产不仅表现为历史的积淀,而且表现为现实的、活跃的、不断生成的农业活动,它就植根于民众真实生活之中,是民众日常经验的一部分。在文化霸权主义横行的今天,挖掘和保护祖国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对于国家自尊心、自信心和凝聚力的形成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对于遗产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同样意义深远。一方面,遗产所在地会大大增加它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农业文化交流和传播机会,将自身的农业文化推进到国际舞台,发挥更大的社会和文化价值。另一方面,遗产所在地通过挖掘遗产潜在的价值,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地区农业和旅游业的兴旺发达。近年来,日本的能登半岛乡村景观和佐渡岛稻田——朱鹮共生系统、印度的藏红花种植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等,已经通过遗产开发,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它们的经验,有着丰富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