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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09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21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MPA研究生答辩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进度检查(3月25日—31日)

3月25日,各教学点向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2019级MPA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际进度电子版。

3月26日—31日,“中心”将研究生论文电子版分发给各研究生导师,导师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审阅指导,并督促研究生论文进度,给出论文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按时修改。

2.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时间段:4月20日—25日,具体预答辩时间和预答辩方式待定。

4月15日之前,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完整的论文电子版。

4月16日—20日,导师审阅学生论文,若同意其参加预答辩,由导师在4月20日向“中心”反馈“同意预答辩或不同意预答辩”信息。

4月20—25日,MPA学位论文预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

5月10日—18日,学院对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答辩资格审查。

5月18日—23日,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发。

4.学位授予

5月24日-31日,“中心”整理MPA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各项准备工作。所有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信息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均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6月1日—7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6月8日—20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21日—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院在研究生院办理学籍档案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根据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我校学位授予工作调整为每年 6 月(春季学期)、8 月(夏季学期)和 12月(秋季学期)共三次。凡是不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盲审、答辩等相关工作的研究生,可适当申请延后,参加夏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的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8月和12月的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另行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