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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2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文字复制比检测)

1.3月26-29日,学院对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

2.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11号),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0%-15%(不含)者为检测通过,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盲审及申请学位。检测未通过者,修改后可重新检测1次。检测仍未通过者,不允许参加盲审,本轮学位申请活动无效。

3.3月25日12:00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可为word或pdf格式),所提交检测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文本文件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格式命名提交。参考文献和致谢不纳入检测范围。

二、学位论文盲审

1.非全专硕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全部盲审,由学院统一组织送审。盲审前,研究生须完成培养环节要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和预答辩。

2.4月1日12:00前,所有参加盲审的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核确认的盲审格式论文PDF版(盲审论文格式另发)。

3.每篇学位论文送3位校外专家盲审。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4种。其中“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直接答辩”认定为盲审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认定为盲审不通过。

4. 3份盲审结果均为通过时,方可直接申请答辩;盲审结果中有2份以上(含2份)为不通过时,本次申请学位终止;盲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时,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人文〔2023〕20号)第十二条执行。

5.若研究生及导师对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程序提出申诉。

6.盲审周期为30天(不含复评、增评),研究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点提交学位论文,若因未按时提交论文,导致不能及时获得盲审结果而无法参加本轮答辩的,后果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7.其余有关盲审复评、增评及所有相关事宜,均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执行。

三、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相关工作

1.盲审结果返回后,盲审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相关环节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

2.研究生应于4月25日—5月10日期间提前在“新系统”中完成研究生“成长采集”,在学位管理模块中提交各类答辩申请,并联系导师及时在“新系统”中进行审核。导师未及时审核,研究生则无法进入下一流程答辩环节。

3.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需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资料”下载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网址https://yjshy.nwafu.edu.cn/xwgl/yjszdjsdwjs/index.htm),非全专硕所需答辩及申请学位详细材料清单届时另发。

(二)日程安排

非全专硕研究生统一返校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由继续教育中心(简称“中心”)负责统筹安排答辩地点,组织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事宜。具体如下:

1.返校时间:5月18日

2.答辩工作会议:5月19日 14:30,全体预毕业研究生参加,领取答辩毕业及学位申请各项档案材料。

工作会议地点:人文社会发展学院N6B51

3.正式答辩时间

5月20日  08:30,公共管理专业论文答辩

5月21日  08:30,农村发展专业论文答辩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详细答辩分组名单及地点于答辩工作会议时公布)

4.5月22日—24日 研究生提交各类答辩毕业及学位申请档案材料,办理毕业及学位申请手续。

5.5月25日 研究生离校。

(三)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2.答辩汇报。研究生答辩汇报采用PPT(首页PPT包含论文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姓名、答辩时间等信息),汇报时间为每人5—8分钟。

3.问答环节。答辩人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全部问题,答辩过程遵循导师规避制。

4.投票表决。答辩结束,答辩研究生及其他人回避,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评议,并进行匿名投票表决。

5.结果宣布。全体答辩研究生重新进入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6.答辩研究生代表发言,答辩委员会导师代表发言。

7.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全体人员退出答辩会场。

(四)答辩相关要求

1.研究生自行打印完整的学位论文6份(普通A4纸,正文开始正反打印,无需隐去指导教师姓名),答辩前交于答辩秘书。

2.研究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并按时参加答辩工作会议,届时会议签到。答辩当日,研究生须提前半小时达到指定答辩会场。

3.研究生按照答辩分组名单安排,自觉、有序、认真进行答辩,保持会场安静、严肃,不得迟到或提早离开,不得无故缺席。研究生须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按流程参加答辩,如有延误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责任自负。

五、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

1. 5月26-31日,毕业研究生完成“新系统”内“我的学位上报”申请,补充提交相关毕业及学位申请纸质材料,“中心”整理汇总,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2. 6月1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并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3.6月11日—20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学院于校委会后在研究生院办理学籍档案及毕业生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4.6月20日—30日,学校及各学院举行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典礼,派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