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已经2016年5月5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16年5月6日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根据学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院(系)教工党支部的安排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方式
1. 党员校领导联系教工支部由学院和学校负责落实。机关处室党员干部联系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
2.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个教工支部(本人所在支部除外)和学生支部,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工作任务
1. 指导支部工作。定期与支委会沟通交流,研判支部工作动态,找准支部工作问题,督促列出整改清单,协助补齐问题“短板”,切实推进支部工作。
2. 规范支部制度。帮助和指导支部落实好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实现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走向规范和健全。
3. 参加支部活动。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至少2次;指导联系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围绕新时期党建理论或实践动态,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重要党日,指导并参加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4. 创新支部建设。凝炼出有特色、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支部工作新办法。
5. 开展工作调研。联系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听取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
6. 走访慰问党员。结合节庆日慰问联系教工支部党员;深入学生宿舍、饭堂和课堂了解学生党员日常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学校、学院党建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长期坚持,认真组织实施。
2.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完成各项联系任务。在每次联系支部时,将参加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工作情况及时填写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记录表。
3. 各党支部要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将联系人参加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工作情况记入《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另行发放);同时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联系对接工作情况。
4. 6月底前,各党支部要将半年来联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书面小结。
5. 12月底前,学院党委对联系党支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上报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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