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农村社会固定观测点项目的通知
2016年学院重点加强农村固定观测点的公共平台建设,要求观测点负责人以公共平台建设为中心任务,以省内重点观测点为依托,适当拓展省外布点,强化区域比较研究,进一步打造农村社会研究的“关中学派”,并力争为西部农村社会发展提供智库支持。2016年学院继续开展农村社会固定观测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2015年项目实施情况决定,2016年农村社会固定观测点主要围绕公共平台建设展开调研。
二、基本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面向有志于从事农村社会研究的全体老师,原则上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2014年、2015年选定的农村社会固定观测点的负责人,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的可以继续申报。
3、在完成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选择调查点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1、原则上去年主持过项目的负责人在申报本年度项目时应继续在原合作单位实施,如需调整请向农村社会研究中心提出申请。所有申报人需要在项目合同书上注明选定农村社会固定观测点的地方,具体到县(县级市)。申请人将建议书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27日上交学院岳贞处。(附件1)
2、学院将结合2014年和2015年观测点的考核情况和评审专家意见,选择调查点负责人,与其签订项目合同书。 (附件2)
3、学院对本年度拟资助的调查点人选进行公示。
4、固定观察点调查需要在2016年7月到10月进行实施。
5、学院委托农村社会研究中心在2016年11月上旬对本年度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四、立项数量与经费额度
1、立项数量:12项左右
2、经费额度:参照固定观察点距离远近而定。
五、考核指标
项目中标人需完成以下两项考核指标(第一项为必须完成指标,同时完成第二项指标考核为优秀):
1、撰写项目报告6万字以上(按照公共平台建设报告指南调研和撰写)。
2、立项三年以上,要求出版专著1部,专著必须包括公共平台建设调研资料或附上公共平台建设调研资料;在CSSCI或SSCI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课题署名论文1篇及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六、公共平台建设报告调研与撰写指南
项目主持人可以围绕“西部农村社会转型与乡村治理”自行选定研究主题,但是必须按照公共平台建设报告调研与撰写指南的指定要求,完成考核指标1。以下为公共平台建设报告调研与撰写指南:
a)观测点基本情况介绍
b)村庄权力结构的历史变迁
c)村庄纠纷调解、与信访治理(案例)
d)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家庭经济
e)村庄旅游发展与农户参与现状
f )农村环境污染与环境整治
g)农村人口流动与村庄空心化
h)村庄公共品供给
i)农村精英与基层社会治理
j)项目制对村庄的影响
k)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l)农村精准扶贫与村庄发展
m)农民婚姻、家庭关系、家族关系、人情等
n)农村社会阶层分化、阶层关系与社会稳定
o)农村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情况(民间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社区建设理事会、合作社、协会等等)
p)农民进城买房、农村城镇化、农民集中居住等情况
q)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建设等
r)庙与庙会、基督教、佛教等民间宗教
s)其它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6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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