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康师傅奖学金等多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我院评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振山
成 员:丁天生 穆闯录 杨东民 李 健 李晓宇
2.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
二、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35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学院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同时,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4级、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获奖学生风采录》,学院将从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各推荐1名参加2017年风采录评选。获奖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三、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8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四、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我院获得2016-2017学年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六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不再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7-2018学年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类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附后。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6-2017学年度1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需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学院对2016-2017学年度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6-2017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学业成绩表》。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学院须同时将2017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
4.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学院须对2016-2017学年度3名获奖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九九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6-2017学年度3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业成绩表》。
6.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学院须对2016-2017学年度2016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0名,一等奖5名(14、15、16级各1名,17级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5名(15、16、17级各4名,14级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各院系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社会学类专业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名单汇总表》。
4.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5.“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要求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30%,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奖励标准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1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6.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7.康师傅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8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8.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14、2016级本科学生,奖励名额2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9.中天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甘肃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全校评选名额20名,每年级各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2日-9月25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吃透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6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9日-10月12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10月12日-10月1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28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主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班级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停止新生评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7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2018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班级于10月12日前完成相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附件4、附件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本科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考核材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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