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教改进行时:律师进课堂
作者:樊东峰 徐娴 | 发布日期:2018-06-07 | 阅读次数:
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对于法律实务的了解,落实教育部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6月6日上午,在人文学院法学系邀请下,陕西松意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优秀律师乔晓强为人文学院16级法学学生讲授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证据法课。西西约课对本次课进行了全程直播。
乔晓强律师
课堂景象
讲座伊始,乔晓强律师以“证据是诉讼的基石”这句话来强调证据对于诉讼的重要性,接着他从证据的三性出发,结合他的经历具体讲述了证据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并辅以“青海格拉丹东制药厂与河南信阳医药销售公司案件”等案例进行举例说明。随后,乔律师指出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对证据种类的不同规定,并从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多个方面详细阐释。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向乔律师提出问题,乔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获得了阵阵掌声。
证据法作为法学专业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其实务经验尤其宝贵。作为一名法学生,不仅应该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而且更应该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法学专业应注重强化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课程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本次课堂,乔律师从自身经历和典型案例出发,为同学们描述了证据法理论与真实的证据应用现状,讲授了从课本理论中难以获取的证据法实务与相关经验,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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