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期西北生态环境变迁的若干问题
2017年7月10-15日,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举办“历史维度下的生态系统与人类文明”暑期学校。应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王建革教授之邀,12日上午在复旦大学光华楼西辅楼508教室为数百名师生作了“历史时期西北生态环境变迁的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主要从历史时期生态环境变迁对西北农业开发与发展的影响、历史时期西北地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历史时期西北地区农业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三种类型、影响西北生态环境变迁的其他因素、农牧视野下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等方面阐述了自己对历史时期西北生态环境变迁的认识和思考。文稿由李慧娟(杜克大学博士)、李美娇(中科院博士)、李伊波(西北农林硕士)等同学根据报告文意共同整理,谨致谢意。
一、序论:历史时期西北地区农业生产与环境变迁之关系
从农业与环境关系角度来言,历史时期西北地区农业生产对西北生态环境变迁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样,历史时期西北地区的环境变迁也作用着当地的农业生产。农业作为人类最基本的产业活动,具有明显的自然与社会再生产特征。生态环境作为最基本的农业生产条件,决定着农业的基本类型与结构。西北地区原始农业的起源与古代农业的发展,始终是以西北既定的生态环境为背景和前提的。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互动关系。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的自然变迁曾深刻影响着西北地区农业的开发与发展,同样,人类的农业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不同农业地域类型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影响不同,反之,不同的生态环境对农牧业开发的敏感与反应程度也有差异。
总的来说,历史时期形成的西北核心农区,其生态环境基本呈稳步变迁态势,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业开发,则带来了比较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历史时期西北基本农区的农牧业开发,曾对中华民族早期历史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也对西北生态环境变迁产生过某种作用与影响。今天,我们需要客观认识和评价这一过程,既不夸大也不掩饰。
二、历史时期生态环境变迁对西北农业开发与发展的影响
不同的农业环境与背景条件决定了农业地域与生产类型的形成与发展。气候变迁是人类历史上基本不因人类活动而发生(至少在工业社会以前是如此)、并给人类带来深刻影响的最重要自然变化。气候资源的变化必然引起土地资源的变化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进而影响到作为一个种群的人口。同样,人口亦因农业产出的区域变异而被动或主动地改变自己的分布。中国农业最基本的指导原则之一是“因地制宜”,非常讲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适应与选择。在人类尚不能完全征服和改造自然的情况下,“山处者林,陆处者农,谷处者牧,水处者渔”是最经济、最有效的资源利用和配置方式。如果违背这一原则,只能是“任情返道劳而无获”。
在北半球中纬度地区,中国农业沿河流走向依纬度形成北方草原、中原旱作与江南稻作三大农业类型,并且做到了每一类型涵盖地域范围的最大化,这是天佑中华的自然禀赋。
这一优势也是中华原生文明长期延续而未中断的重要原因。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中华原生文明没有中断,而其他文明中断了,可以找出许多原因。其他三个文明古国河流是南北向,只有中国是东西向的,黑龙江、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主要大河都是东西流向的。但是古埃及的尼罗河是南北向的;两河流域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也是南北向的;古印度的恒河和印度河虽不是完全的南北流向,但是南亚次大陆的海拔、地形变化很大,从入海口到喜马拉雅山,海拔很快上升到八千米以上,接近纬度的变化;只有我们的黄河、长江是东西向的。东西向的河流平行于纬度,在同一纬度上,从农业上来看,它的农业类型是一样的。南北向的河流垂直于纬度,因为纬度的变化,带来农业类型的变化。也就是说南北向的河流上、中、下游可能存在很多种农业类型,它的好处是农业多样性的存在,劣势在于同一种农业类型难以达到面积的最大化,而且不同的农业类型在一个流域内很容易造成矛盾、冲突。矛盾冲突的结果在文明的早期很可能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这很可能是其他文明灭亡的重要原因,当然原因很多,不同农业类型的矛盾、冲突很可能是更至关重要的因素。
东西向的河流基本是由同一个农业类型构成,黄河流域基本上以旱作农业为主导,长江流域总体上以稻作农业为主。从世界范围上看,黄河、长江流域是世界上最大的农区,这两个农区放在一起就有一个相互依存、相互照应的作用,抵御灾异、耐受冲击的能力强。它极少有两个农区同时遭灾情况的发生,通常是稻作区遭灾了,旱作区丰收了,旱作区遭灾了,稻作区丰收了,不可能因为一场灾害而使我们这个文明中断。另方面,耐受冲击的能力强,北方游牧民族入住中原,遇到这么大两个农区,虽然在政治上成为征服者,但却往往成为农业类型和文化的被征服者,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
历史时期中原与周边的民族冲突与矛盾,除了政治、经济诸因素外,大多与生态环境的剧烈变迁有关。生态环境的变迁,起码应是造成民族矛盾冲突的重要诱因之一。生态环境没有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农牧民族各得其所相安无事。寒冷期和干燥期来临,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农耕民族庞大的军事防御体系与重压之下的非理性农业活动,少数民族的内徙等对中国农业历史的总体发展进程产生影响或改变。同样,生态环境的变迁对关中地区农业生产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历史时期关中地区水稻种植面积的下降和麦类作物的推广与普及即是明证。
三、历史时期西北地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作用与影响
认识农业开发与发展对西北生态环境的消极或积极影响,必须着眼于历史的长时段去考察。在短时段内被看作是可行或适用的农业生产活动或行为,很可能给生态环境的永续利用带来了重大影响。农业使人类从食物采集者变成食物生产者,也就是把人类适应自然的生活方式变成了使自然适应人类的生活方式。土地的耕作、植被的改变、灌溉工程的兴建,特别是随着农业革命而出现的城市和以之为核心的被称为“文明”的生活方式的扩展,全都意味着自然环境被人类改变、自然资源被人类消耗、自然进程被人类打破的开始。
原始农业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西北地区作为中国公认的旱作农业起源中心与适生区,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介乎丰饶与严酷间的自然环境。这里有可供采猎的动植物资源,但时而也会出现“难以养民”的困窘情形。黄河流域农业起源时期所具有的旱作类型特征,是环境制约与选择的结果。这种类型一旦确定,人类便会立足于它去改造环境以适应旱作需求。三代时期关于治水的诸多记载与传说,基本上围绕着这一主题进行。基于既有的旱作农业类型选择,以防洪排涝为主的农业活动,显然是为了改造不利于黍、粟生长的客观环境。在旱地作物生长中水分供给过量即为灾害。因此,就西北地区而言,三代时的水利以排水为特征,而战国以后的水利则以灌溉为特征。如周人在关中平治水土而导致的湖泊的消亡过程与旱作农业的发展过程是对应的。但从现今的角度来看,周人治水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今天关中地区的缺水。人类早期的治水活动无可厚非,但这或许是黄河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产生重大改观的重要原因之一。
唐以前关中地区作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会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秦汉隋唐盛世时,这一带“于天下三分居一,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则十居其六”。但随着农业开发力度的加大、人口负载的增加、农业地域的拓展,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日趋明显。首先,是农业的地域拓展到了一些不宜于从事农牧业的地区。秦汉隋唐时期,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西北的耕作制度多以一年一熟制为主,作物生长期短、产量低、复种指数不高。因此,为了确保西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维系庞大的国家机器及人口的粮食需求,只能通过扩大种植面积以供基本衣食之需。其次,是水资源由过剩到短缺的变化,战国末期农田水利完成了由防洪排涝到农田灌溉的根本性转变。秦修郑国渠“欲以溉田”;汉武帝曾指出关中水利是“为通沟渎,蓄陂泽,所以备旱也”。郑国渠建成后,渭北平原土地因得淤溉而无凶年,说明天然降水与土壤水分已经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需要通过工程措施予以补充和调节。西汉时期泾、渭、北洛及其支流的灌溉网络基本形成,除渭河南岸部分稻作区外,关中农田水利主要是用于防旱。秦汉隋唐时期的关中水利建设有着较强的政治性,国家不惜以巨量的财政投入以保障京师衣食。这种不计成本的农业基本投入,随着关中政治中心地位之丧失而不多见,关中在中国基本农区的地位也明显下降。第三,长时段低层次的农业开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破坏。秦汉隋唐时期,为了降低运输成本,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低层次的边疆开发与军事屯垦活动,对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这或许是唐以后西北地区走向式微的深层原因之一。
宋代以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移,政治形势的变化,使得国家在西北地区组织的屯戍活动减弱。西北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基本农区和周边因生产效益差而废弃的农田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形成了西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孤岛”模式。它在客观上实现了农牧结构的合理配置和互补,也避免了人为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该时段西北农业的“孤岛”式发展,是对秦汉隋唐时期西北农业整体开发态势的有效调整,它使西北生态环境重得休养生息之机,是合乎西北实际的正确选择。
清中叶以后人口激增,人均土地减少,人口的激增逐渐超过了生产力的供给水平与自然的承载力,中国农业又一次进入地域扩展时期。为了缓解需求压力,供养数量庞大的人口,该时段土地垦殖开始向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扩展,但由此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是非常严重的。生态脆弱区的滥垦、滥牧、滥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自此以后,黄土高原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恢复能力日益减弱,成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总之,历史时期层累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由隐性变为显性。近现代农业开发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但同时要注意,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的确有历史时期层累造成的原因,但不宜无限上溯。
四、西北地区农业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三种类型
西北地区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黄土高原类型,表现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黄土的质地结构决定了它的易流失性,尤以风水侵蚀最为严重, 从生态角度看待黄土高原,其侵蚀活动由来已久。但正是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造就了关中与华北的平原沃野,孕育了中华民族的早期文明。在肯定黄土高原自然侵蚀为主的同时,学术界提出“加速侵蚀”概念以反映人类活动导致的加速侵蚀现象。科学家通过依据各类相关因子建立的数学模式加以计算,求得目前黄土高原人类加速侵蚀占30%。
研究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变迁,唐宋是关节点,“行国”、“农国”之变尤其值得关注。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的农业化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南北政权的对峙形式,也对中国北方生态环境变化产生巨大影响。由于互为“农国”,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对峙形式也由间歇性对抗发展到持续性对抗。为了保障边界的稳定和疆域的完整,各自在边境地带集结了数量庞大的军队,使得边境地区农业开发和军事屯垦迅速发展。该时期日益增多的军事活动、超负荷的驻军及不合理的农牧业垦发行为,所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后果甚或超过了今天的水平。明清以来,随着人类活动的日趋活跃,黄土高原总侵蚀量中加速侵蚀比例逐渐上升,黄土高原逐渐成为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第二种类型是河套、河西及新疆绿洲农业类型,表现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些地区的原生生态环境并不适合从事农业开发,但因为有河流、泉井或高山冰雪融水灌注其中,于是被逐渐开发成西北的重要农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对这一类农区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农业的兴衰。农业开发改善了生态环境,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种类型是关中农区类型,表现为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破坏作用兼而有之。关中地区在周秦汉唐时期处于京畿地位,一方面利用国家力量改善了生产条件、生活环境,促进了该地区的农业发展。同时,关中地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先进的农业思想、技术与经验、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的永续利用。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中包含着诸多改善生态环境的具体技术与环节。比如,冬小麦的人工植被作用,冬季在覆盖裸露土壤、避免土壤风蚀及水分散失方面的作用也很大。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对自然资源的耗费与生态环境的破坏;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南北沿山地带的农田化等;终致关中地区天府陆海地位的逐渐丧失。
五、影响西北生态环境变迁的其他因素
除上述农业因素外,影响西北生态环境变迁还有其他因素。第一是游牧经济。史学界目前流行的褒牧贬农的说法有待商榷。原始或传统游牧经济是以对自然的掠夺性利用为特征的,游牧经济一般不太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利用,草(牧)场的季节性荣枯与牲畜饲牧的不可间断性矛盾,是游牧经济的面临的重大问题。此外,逐水草而居的远距离迁徙,必须是在政区或地权归属不明或模糊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否则将意味着尖锐的矛盾与冲突。畜牧产品虽然有较高的营养价值,但是它一般要经过二次转化后才能称为盘中餐。一般情况下,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加畜群的负载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与破坏作用,是要超过单单纯的人类农业活动的。
第二是战争与屯垦。 历史时期西北作为民族与边境地区,素为军事要地以防御外敌、保卫内地。驻军之地多为生态脆弱区,战争冲突是以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大规模驻军,势必会打破某一地区原生态的平衡局面。在边境地区进行的军垦活动,多不考虑农业发展的适宜性,大规模开垦,广种薄收,这种低层次的农业开发对边境的生态环境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第三是森林产业。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农林同视为产业部门。森林是重要的基建、用材、生活、薪炭资源。周秦汉唐,关中几千年为首都,大修宫殿陵寝,耗用了巨量森林资源。关中周围及周边地区具有重要生态涵养作用的林木资源,因此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水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加重。薪炭用材,在地下自然资源未能充分发掘利用之前,人类为饱暖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四是逐渐增长的人口压力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中国自西汉末年有比较明确的人口统计以来,人口长期徘徊在六千万左右,被人们称之为六千万临界现象。六千万人口与宜农环境不会构成太大矛盾,以木石与铁制农具为主的农业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有限。明清以前,人地矛盾并不凸显,人类基本的农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自我更新和修复能力构不成严重威胁。明清由赋税制度改革所造成的人口激增,中国近现代化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等是当代生态问题的历史近源。
六、农牧视野下中国生态环境史中几个有待研究的课题
基于农牧业历史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仍待继续深入,以下几个课题值得关注。第一是黄河在东汉以后是否出现了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黄河下游地区冬麦避灾作用减轻了对黄河河患的敏感度。第二是平治水土与水土保持。第三是农业发展的经济理性和环境理性。第四是历史时期西北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与生态环境问题。第五是生态环境与农业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