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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15届研究生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1-15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为了确保我院201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4月20日前,各学科点自行组织预答辩。

     2、4月28-29日,学院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5%者,限期修改,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盲审(学术型硕士生必须先通过盲审才可答辩)。

     3、5月7-8日,所有检测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到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盲审手续(需携带填写完备的学籍档案卡;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签字盖章齐全的成绩单、论文开题考核表、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并提交按照盲审格式打印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学院统一组织盲审。

     盲审专家评审意见包括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两份为不同意答辩者,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通过者,亦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

     4、5月13-15日,学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5%者,限期修改,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5、5月20-31日,各学科点自行安排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1)各学科点应提前3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秘书处。

   (2)各毕业研究生应提前2天以专业为单位到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答辩手续,手续完备者方可进行答辩。

   (3)答辩后,研究生应及时以专业为单位向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学位的各类材料。

   (4)研究生答辩所有提交材料的表格和清单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下载地址http://yjshy.nwsuaf.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286&columnId=504

      6、6月1-3日,整理毕业生提交材料,进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7、6月5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8、6月8-9日,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研究生院的各类材料。

      9、6月10日,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

      10、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学院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学籍档案卡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