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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选2014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9-09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团工委、各志愿者服务队:    

2014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了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学校决定评选2014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院、系)6—8个

2.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10个
    3.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45名
    4.
社会实践标兵270名
    5.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1.
学院(系)能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力度大、投入多。能积极配合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并能按时上交活动策划总结及每周的活动统计表。
    2.
学院(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基地,确保学院有固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以及社区活动基地,学生参与院村挂钩活动的比例达90%以上,每年学生人均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3次以上。
    3.
学院(系)积极开展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等志愿活动。能为地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帮助农村(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地方(社区)的好评。
    4.
学院(系)团工委书记、辅导员能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
    1.
支部同学能够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实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质量较高,并获团委表彰。
    2.
支部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协助村主任助理开展活动,参加院村挂钩、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等活动,且有优异表现。
    3.
支部能自发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
真正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帮助实践队伍解决困难。
    2.
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队员同甘共苦;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协调好与服务地的关系。
    3.
所指导的团队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优先考虑。
  
(四)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具体评奖标准:符合以下三项及三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先进个人,有四项及四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标兵。
    1.
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
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
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
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校庆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5.
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6.
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方法
    1.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由院(系)党委推荐,团委按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活动考评办法(试行)》评选。申报时需附一年来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二份)。
    2.
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由班级团支部书记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学院(系)按照申请团支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本科生500人以下学院(系)推荐1个,1000人以下推荐2个,1000人以上推荐3个)。申报时需附申请表和单行材料(一式二份)。
    3.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党组织推荐。申报时需附申报表和单行材料(一式二份)。
    4.
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团工委推荐(各服务队的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带队教师推荐),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推荐名单及个人的申报表和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各院(系)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服务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标兵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内容
   
(一)先进集体
    1.
电子文件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含照片)。
    2.
书面内容合订本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新闻媒体报道、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及其它。
  
(二)先进班级团支部
    1.
电子文件包括:目录、申请表、总结材料。
    2.
书面总结材料包括:目录、申报表、申报材料(包括班级实践活动总结、感想、活动照片及说明;主要成员社会实践先进事迹及获得荣誉,需有证书复印件)。
  
(三)优秀指导教师
    1.
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2.
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四)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
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及照片。
    2.
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参评的时间范围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
    2.
各学院(系)团工委、各志愿者服务队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要大力宣传、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及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杜绝学生申报时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先进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3. 请各学院(系)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送至团委学生社会实践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办公室)。在评选结束后,团委将组织评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作交流汇报(PPT汇报)。各院(系)团工委要认真进行总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各学院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3.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申请表

          4.社会实践先进班级团支部申请表

          5.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6.院系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

          7.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

          8.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汇总表

          9.2014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自评报告评分表

 

 

团 委

2014年11月27日

2014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个人评比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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