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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9-09 | 阅读次数:

各学科点、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组 长:付少平  王亚平

成 员:罗建峰  朱宏斌  樊志民  张磊  张忠潮  张红  杨学军  陈遇春  王曼  朱红强  张慧杰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评选对象为2010、2011、2012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2013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博连读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评选对象为2008、2009、2010、2011、2012级非在职博士生、2013级本博连读生。

名额:硕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可向经管学院提交申请,由经管学院统一评定,若最终获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

2、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

名额: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千元;

三、评定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非在职研究生参加上述奖学金评选的学制范围应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曾获上述奖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2、违反校纪校规的;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五、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在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公开发表或录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6日-9月28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在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填写《2013-201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rwxy001@126.com,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三层学工办朱老师。

(二)9月29日-10月15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研究进展等情况。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2013年9月25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13-201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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