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近期,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林业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省供销合作联社九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既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保障,又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命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还是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的客观要求。
对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目标,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继续扩大、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其中,有60%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省级以上示范社数量超过2000家。
意见还就如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财务管理、产权及收益分配关系、信息化建设、树立诚信经营形象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特别强调,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集社务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C2C、O2O、B2B、B2C和电商+微信、微博等全方位结合模式发展电子商务。探索运用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社务民主决策。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制定实施信贷绿色通道等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抵(质)押贷款品种和农用生产设备、机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创新担保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贷款的可由其成员提供联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个人申请贷款的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封闭联保或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