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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献敏: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发布日期:2019-02-14  作者:sf_ch  来源:  点击量:

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摘 要】 文章 从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内涵与基本特征分析入手,在借鉴国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探究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即:农村社会组织应着重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农村社会组织应立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农村社会组织应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农村社会组织应着眼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农村社会组织应重视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化。

【关键词】 农村社会组织;社会管理;政治民主化;公共服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①并强调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②因此,如何借鉴国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究农村社会组织的内涵与基本特征,找准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对于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与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农村社会组织的内涵

农村社会组织,主要指在农村中为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执行特定的社会职能,并根据一定的规章程序而进行活动的共同体,是一定农村社会成员所从事的某种社会活动方式,是农村社会从无序到有序发展的一种状态和过程。在农村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今天,由于党和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大都通过农村各级基层组织贯彻执行,因此,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基层干部的素质,使农村社会组织有效地发挥其公共服务功能,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这对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协调、稳定、发展关系重大。

(二)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

1 .从农村社会组织的演进看,实现了乡土化与现代化的有效融合。农村是从早先的民族、家庭、邻里等血缘、地缘群体演化而来的,相同的血缘、地域群体往往有着共同的生产生活习惯,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这是农村社会组织形成的基础。农村社会组织往往是在一个村庄内部开展服务活动,即服务于“熟人社会”的运行机制,便于组织群众参与,容易达成共识和合力。③活动针对性强,组织成本小,为农村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空间与活力,也使农村社会组织与城市社区组织有了鲜明的区别。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新的形势为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创造了新的条件,传统的与封闭的农村社会组织模式必将被打破,乡土化与现代化的有效融合是其必然结果。

2 .从农村社会组织主体看,实现了自愿性与自治性的高度结合。自愿性与自治性是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鲜明特性,农村社会组织的创建和运行是依契约并在自治的基础上进行的,其成员的进入或退出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不受外来强制和干涉,农民既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兴趣、爱好来选择参与某种组织,也可以随时退出某种组织,这完全由农民自己的意愿决定。此外,农村社会组织是一种稳定的常设性机构,有其领导班子与组织机构,也可有自己的章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如旅游专业协会、治丧委员会等,这些农村社会组织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不受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其内部事务的重大决策主要依靠组织内部成员的集体讨论来决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3 .从农村社会组织作用看,实现了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功能互补。农村社会组织是以村民相互合作为主要运行方式,实现了与政府的功能互补。长期以来,国家的目标定向与制度推进是为了使社会进入新的运行轨道,为构建一种新的社会运行体制提供一个秩序框架。④但是,若没有大量民间社会组织承担者的出现与自下而上地驱动,国家的目标实现就不会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农村社会组织的本质是以多种途径推动农民组织起来,增强参与意识与行动能力,而社会的真正活力正在于启动了各种民间社会组织的力量,基层政府和农村社会组织在作用的发挥上相互支援、渗透,显然有利于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改革三十多年来,农村取得的辉煌成就正是基层政府和农村社会组织上下驱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们相互促进了农村社会结构、观念、社会目标与行为方式的变革。

4 .从农村社会组织向心力看,实现了服务性与公益性的有机统一。农村社会组织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而自发组织起来的一种民间团体,其一切工作都要以农民的需要与利益为依托和最终归宿,具有鲜明的服务性与公益性特征。在农村社会里,农民最为关心的,往往是自身利益的需求与保障,政府公共管理权能的疲软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薄弱,造就了农村社会组织特定的服务性功能和服务对象,为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农村社会组织往往凭借自身联系广泛的特点向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以及文化休闲娱乐上的帮助,为农民提供积极的服务,使农民能真正从社会组织中获益。

5 .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看,实现了市场化与多元化的共存局面。建国初期,农村社会组织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压抑的状态,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农村各项改革措施大大解放了束缚农村社会组织的各种力量,特别是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和市场领域的扩张,既使农村社会组织的结构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充满活力,也使农村社会组织的结构更加复杂,进而形成了各类宗教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等。这些组织使得农村社会组织构成异质性增强,矛盾与冲突增多,并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关系上更趋向于协调统一,促进农村社会正向分化,改变原有的那种社会纽带绷的过紧,劳动者被层层束缚的状况,有助于建立一种和谐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多方面协调共赢的中国农村社会。⑤

二、国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有益经验及其启示

(一)美国社会组织的有益经验及其启示

美国的社会组织通过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扶贫救济等各类服务,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美国社会中一支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力量。美国的社会组织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得到迅速发展,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组织、社区互助和公益服务组织、各种慈善救济基金会、联合劝募组织等都是影响很大而且很有特色的社会组织。⑥作为世界上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熟经验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其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工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为公共服务的宏观管理者与主要提供者,而不是微观指挥者,即:政府从微观中退出来,发动优秀的社会组织去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注重农民的实际需求,体现农民的重要地位。政府通过制定政策,以多种形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作为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的农民,便可以各种方式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进行选择,这也充分体现了农民在建设自己家园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二)韩国社会组织的有益经验及其启示

韩国新村运动作为缩小城乡差距,打破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成功典范,是社会整合的重要方式。韩国新村建设运动兴起于 20 世纪 60 年代末,到了 80 年代,学生团体以及宗教社会组织等得到了迅速发展,⑦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有效配合,形成了新村建设的一股合力,很好地解决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诸如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如何协作的问题。由于韩国与我国同处在东亚地区,又同属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相似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可以借鉴韩国在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调互动的某些成功经验。具体说来,其经验启示主要有:政府是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宏观领导者及主要投资者;社会组织作是新村建设运动的重要参与力量,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与政府在这一领域里形成了合力;尊重社会组织成员在新村建设与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作用,把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注重民主决策,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英国社会组织的有益经验及其启示

英国的社会组织往往被称为“志愿部门”或慈善组织,规模上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其活动主要集中在教育研究、文化娱乐与社会服务三大领域,其中最具特色的是科技社团组织,如爱丁堡皇家学会、英国皇家学会、皇家研究所、科学促进协会、工程研究所协会、生物学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⑧英国的社会组织历史悠久,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发挥不了的巨大作用。大量以民间慈善为宗旨、以公益服务为主业、以志愿参与为特征的社会组织的存在及其作用的发挥,形成了英国社会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推进公共福利的繁荣景象。

其对我国的经验启示主要有:一是其本身以推进社会福利、公益服务为其宗旨与使命;二是政府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并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的目标与职能;三是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制定了相关原则;四是政府从财政上大力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并设法保证财源;五是依法规定公开性和透明度为约束公共事业的基本准则;六是全社会都来参与慈善事业,将社会的慈善视为大家的慈善。

三、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一)农村社会组织应着重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从公共选择理论来看,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垄断性生产与分配者,工作上缺乏效率;而农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竞争而产生活力。这就要求政府退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增加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得服务和需求更好的匹配。具体来说,在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决定了其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应当以实现社会利益为基准,从而保证其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⑨农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以及企业化运行的模式,要求其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来实现社区服务的供给;农村社会组织应当凭借自身成员联系紧密的特性,第一时间对农民的利益诉求做出快速反应,有效弥补政府部门行动迟缓的弊病。

(二)农村社会组织应立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各种因素的调整,为农村社会组织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其自身的准确定位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组织居于关建地位,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效能。”���由于政府能力的有限性,现有条件下还不能确保社会公平的真正实现,在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上,无法满足所有民众对公共产品的特殊需要。农村社会组织具有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志愿性等特点,使得它能够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既可减少政府成为社会矛盾焦点的概率,又可较好地处理市场不能或无力处理的问题与矛盾,更好地保证社会公益目标,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随着城乡交流的增多,农村居民的需求发生了改变,为此,农村社会组织应力求促进农村社区服务的供需平衡,提高居民满意度;作为农民利益的诉求代表,农村社会组织应当基于农民的真实诉求而做出服务供给决策,从而有利于实现社区服务供需之间的匹配,提高社区居民对农村服务供给事业的满意程度;社会组织通过特定的方式来影响国家决策,农村社会组织应当实现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提升组织的行为能力,积极化解市场风险,防范农村基层政府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社会组织应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社会组织是农村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之一,其发展状况直接反映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的社会化程度。长期以来,从社会管理的主体看,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元核心地位较为突出,不利于实现管理的广泛性与高效性,无法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是 2020 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的过程本质上也是社会主体不断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社会化的过程。为此,农村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自发性民间性组织,往往是基于某种社会需求而产生的,其产生之初就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就需要体现成员“多元化”的价值追求。例如,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最具有奉献性,所开展的服务、捐赠、助孤助残、扶贫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特别是希望工程、残疾人事业、老年人事业、扶贫、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其服务对象大多是经济上需要扶助,精神上需要抚慰的特殊群体。

(四)农村社会组织应着眼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将成为现代社会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组织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社会资源之一,其发展状况及其与党的关系,必然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实践。作为改革开放后迅猛发展的新生事物,农村社会组织更需要党给予特别的关注与重视,对其进行合理的培育和引导,进行必要的整合和管理,将其纳入党的执政基础之中。为此,农村社会组织的成立及运行的全过程必须贯穿党组织的领导,既要重视培育与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又要加强农村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重视党的发展与壮大工作,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社会组织中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其按照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并能健康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农村社会组织工作中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五)农村社会组织应重视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化

社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可靠力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要求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功能。保障农民拥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农村社会组织因其植根于农村,具有公益性、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和自治性的特征,是农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反映群众诉求、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的基本组织形式,其政治参与本身具有明显的优势,农村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开展广泛而深入地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作好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同时,应积极培育组织成员的“有容”的民主意识和“有序”的民主行为,促使形成“有衡”的农村民主制度。农村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影响和规范政府决策,更好地实现自己当家作主权益。

【参考文献】

②《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单行本)》,人民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3 6 页。

方�、王蓉、陈思霖:《社会转型中的湖北农民思想状况及其改善对策―――基于咸宁市和仙桃市的问卷调查与实证研究》,载于《清江论坛》 2011 年第 3 期。

贾义保:《论我国农村干群和谐的意义、影响因素与优化》,载于《探索》 2011 年第 2 期。

⑤张开云:《社会组织供给农村公共服务:现状评价与政策取向》,载于《江西社会科学》 2010 年第 11 期。

⑥李红艳:《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于《上海商学院学报》 2005 年第 3 期。

⑦谢晓光:《公民社会的形成对韩国民主化进程影响》,载于《理论探讨》 2010 年第 5 期。⑧林柏枫:《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武汉大学》,载于《中国优秀硕博论文集》 2005 年第 4 期。

⑨伊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问题的思考》,载于《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1 年第 5 期。

⑩唐皇凤:《组织化调控:社会转型的中国经验》,载于《江汉论坛》 2012 年第 1 期。���葛福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载于《中国优秀硕博论文集》 2010 年第 5 期。������陆小成:《创先争优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研究》,载于《社团管理研究》 2011 年第 10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