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中央和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农村文化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成功的物质保障。但在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中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依然面临着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要真正加强中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就必须破解农村文化面临的资金困境,使农村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贡献更大的力量。
一、中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资金困境及其影响
在收入水平持续上升的影响下,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正成为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央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则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但由
于受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的地区差距表现得相当明显,这一差距我们可以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对比上得到说明:
东部三省的山东、浙江、江苏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各项指标均高于中部山西、湖南、江西三省,导致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投入的差异。以江苏为例,江苏
2008
年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就近亿元,“安排专项资金
3030
万元用于解决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无房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安排
500
万元用于补助经济薄弱地区农家书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
30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村村通”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确保本年度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
90
万户;安排专项经费
2800
万元用于补助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戏、送电影、送科普”活动。”而且在
2009
年初新增百亿扩大内需资金中又为农村文化建设拨付
1600
万元。
同样作为东部省份的浙江省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也是相当高的‘十五”期间,浙江各级财政投入农村文化建设11.23亿元,居全国各省区第
2
位,人均文化经费
7.8元,居全国各省区首位。从
2007
年开始,浙江省财政计划每年安排
1.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并逐年增加,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据统计,
2007
年浙江省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了
0.87
%,连续
7
年居全国第
1
位。
与东部省份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大投入相比,中部省份的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存在着严重不足,以湖南为例,国家批准湖南“十一五”期间建设
2158
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总投资
5.18亿元,国家补助3.2亿元,余下1.98亿元需要湖南配套,
2007
年试点
50
个站
,2008
年全面启动。此外,国家还资助湖南流动数字放映机
1432
套、流动放映车
69
合,总价值
6556
万元;同时为湖南提供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
1.05亿元,并要求湖南按
1:1
进行配套
,2007
年配套
1740
万元。
从数据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东部与中部在农村文化建设上的投入差距,这种差距成为中部农村文化建设滞后的重要因素,正如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分析山西省农村文化建设问题时指出“资金投入少或无资金保障是制约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瓶颈。农村文化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一是依靠上级拨款,二是乡村自筹,但均没有保障。调查中发现,有的县虽然投资建设了文化站或文化室,但由于资金短缺,配套设施很不完善,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乡镇文化站仅有一块牌子或一间办公用房,根
本无法开展活动。村级文化室从数量上不够普及,有的村虽有文化室,但拥有的书籍很少,而且是以上级部门捐赠的政治读物为多,村里没有资金购置或更新图书,农民需要的农业科技和法律等书籍极少,故此,对农民缺乏吸引力,农民参加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使文化室形同虚设。
二、中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遭遇资金困境的原因分析
中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受资金严重不足的影响,其成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各地区财政支付能力呈现巨大差异。国家明确规定,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支出来源于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除国家统一调拨的财政支出外,农村文化建设的余额部分均由各地方政府负担,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决定了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水平,财政支付能力强的的地区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支付力度必然要高于财政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区。
从山东、浙江、江苏、山西、湖南、江西六省间财政收支情况比较可知:
由于财政收入水平的差异,直接导致财政支出水平呈现巨大差异,正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中部农村地区政府在财政支出上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付能力落后于东部省份,这是形成中部农村地区文化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
第二,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财政支持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央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高于地方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2007
年,为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政府加大了重大文化工程的投入力度。文化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印发了《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全国共有2.67万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列入规划,国家通过转移支付39.48亿元,资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
2010
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同时,中央还安排
1
亿元试点资金,对
20
个省区
534
个乡镇文化站项目予以补助。其次,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补助地方
6.2亿元用于资源和服务点建设。送书下乡工程继续实施,共安排资金
2000
万元,向
300
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
3614
个乡镇赠送图书
136
万册。流动舞台车工程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共落实资金
5000
万元,为
16
个省(区
)配置流动舞台车。此外,中央财政安排
4000
万元,扶持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但从同期地方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来看,地方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远不如中央财政,尽管“十五”以来地方财政对文化投入占全国的比重有所增加
(
2007
年
93.4
%,比
2000
年增加了
2.1个百分点),但从对文化投入的经费年均增长速度看,中央财政投入年均增长
19
%,而地方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年均增长只有
14.4
%。
二是对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2007
年对农村文化共投入
56.13亿元,比上年增加11.53亿元,增长25.9%,年均增长
12
%。占全国财政对文化总投入比重为
28.2
%。尽管对农村文化投入有所增加,但和同期财政对城市文化投入比较,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低于对城市文化投入力度,
2007
年财政对城市文化投入占总财政投入的比重仍然高达
71.8
%,比上年增加了0.3个百分点,超过对农村文化投入比重43.6个百分点。若扣除对县级文化单位的投入,
2007
年全国直接为
7.28亿乡村农民提供文化服务的乡镇文化站,其经费只有14.99
亿元,全国每个农民一年只能享受国家财政
2.06元的文化投入。
第三,乡镇财政困境导致乡镇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直接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税取消以后,对农村乡镇财政产生了巨大冲击,直接减少了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的乡镇,由于税费改革前主要靠农业税作为乡镇财政的主要收入,免征农业税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基本上断绝了乡镇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乡镇政府不能再靠各种收费和摊派维持自身的开支和公益支出,使本已负债累累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乡镇财政困境使地方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幅度下降,甚至还存在着将上级财政文化建设拨款挪作他用,导致本来就紧张的文化建设经费不能到位。而正是因为乡镇财政困境,多数乡镇没有把文化站的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文化站的业务经费为零,也就导致了乡镇文化站“有站有人、有站无人、无站有人和无站无人”的现象。
第四,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建设领域太少。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虽然上升,但其文化消费的支付能力依然不足,因此我国农村文化消费,特别是大众性文化消费还得依靠政府财政补助。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支付能力不足必然使到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价格远低于城市地区,从而使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收益率要远低于城市地区,这就使得一些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一不愿意进入农村文化市场。同时,由于我国在文化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对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措施还不是特别完善,因此也阻止了一部分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建设领域,导致农村文化建设领域社会资本进入严重不够。
三、破解中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困境的对策分析
资金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建设,破解这一困境已经成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第一,加大各级财政投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由于农村文化建设在现阶段的公益性质,因此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投入。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财政投入也是保障农村文化建设顺 利进行的主要条件。
第二,要加大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管理力度。虽然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有待进一下加强,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我国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还是在不断加强,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资金在不断加大,要确保用好这些资金,使这些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确实用于农村文化建设上,就需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从我国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作用情况的监管来看,各地区都存在文化建设资金使用不到位或者违规使用的情况。针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监管力度,要制定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立法,使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做到有法可依。为了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监管,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开始在制定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如安�省财政厅制定的《安�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西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有一些县级政府部门开始制定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如江西省吉安市制定的《吉安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于违规使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要予以坚持制止并追回相关资金。
第三,完善文化体制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建设领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改革制约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是我国推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微观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提高国际影响力。抓好队伍建设,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为人民奉献更多无愧于时代的精神文化产品。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抓紧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中央这一文件精神,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认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入强大动力。
《意见》在文化建设利用社会资本方面提出,“要大力推进文化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建设领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在积极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农村文化建设领域,为非公有资本在农村文化建设领域投资搞好服务的同时,还需要加大对非公有资本在农村文化建设领域的管理力度,要防止资本对利润追逐的特性而损害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
第四,要通过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互动,促成农村文化产业化发展,增强农村文化建设自身的资本积累功能。要解决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资金困境问题,最根本的出路还是在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自身的发展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农村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在坚持农村文化建设社会效益第一位的同时,积极转换观念,实现文化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增强农村文化建设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农村文化建设彻底摆脱资金困境,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实现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融通。一方面,文化从意识形态的角度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减少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另一方面,随着文化产业发展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以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农村文化建设积累资金。
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文化产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在不断加强,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这一点在东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
以农村文化建设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文化建设来推动农村地区,特别是中部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应该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