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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峰:互惠同盟:富人治村的乡村关系及其后果

发布日期:2019-02-14  作者:sf_ch  来源:  点击量:

互惠同盟:富人治村的乡村关系及其后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社会研究中心 陕西 杨凌712100)

摘要: 以浙东农村和关中农村为例,本研究认为通过资源的互补,乡镇政权和富人阶层之间形成了互惠同盟的关系,共享了同一套发展理念,使乡镇政权在财政资源匮乏的状况下获得了政绩,富人则实现了从单一化、个体性的经济精英到综合型和具有公共性的乡村权威的身份转换。乡镇政权和富人阶层双赢的关系,使富人治村现象呈现出不可逆的发展态势,由此引发的实践后果理应引起我们必要的关注。

关键词: 富人治村 互惠同盟 乡村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阶层分化已经在中国农村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1] 与此相适应,农民经济精英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意愿和能力也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富人参与村庄政治的现象出现的也较早,发展模式也较为成熟。近些年来,随着“双强”、“双带”工程的推进,致富能力强的经济精英在更多的地方,以更快的速度参与到乡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当中,富人治村日渐成为乡村治理中一种不可逆的发展趋势。由此,富人治村是如何可能的,其实践机制和实践绩效如何,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走进了我们的研究视野。

综合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于富人治村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研究进路:一是秉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阶级分化的视角,认为农民经济精英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民主政治的意愿,富人参政有利于推进乡村基层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2] 二是坚持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村庄社区研究的视角,倾向于认为富人利用各种关系资源,借助构建的稳固的权力的结构化网络,确立起了乡村权威的地位,形成了与普通村民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造成了严重的政治排斥现象; [3] 三是倡导制度主义的研究路径,认为富人治村现象的大量出现,是国家制度能力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党和政府推进“双强”、“双带”工程建设的必然结果,对基层治理具有明显的负面效果。 [4]

以上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富人治村现象提供了有益的视角,但是都未注意到或是揭示出基层政权在推进富人参与村庄政治中的作用机制,没有分析富人当政后与乡镇政权的关系 。很显然,在当前的中国农村治理体制模式下,离开乡镇政权的支持和帮助,富人是很难大规模地走上村庄政治舞台的。因此,从乡村关系的视角研究富人治村现象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可供选择的研究进路。

2009 年国庆节期间,笔者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曾经一起到浙江沿海地区的农村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驻村调查,关注并多次讨论了当地的富人治村现象。 2011 年暑假,我们又到关中地区的农村,选择了三个行政村,开展了 20 天的集体调研活动,再次关注到了富人治村的话题。本研究形成的基本观点和所使用的材料皆得益于这两次调查。以这两次社会调查为基础,本研究从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关系入手,倾向于认为富人在参与村庄政治的过程中,与乡镇政权形成了互惠同盟型关系,使双方能够在不与普通村民发生关联的情况下,实现双赢的实践效果。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理应引起我们必要的关注。

二、富人治村的一般特征

一般来讲,一个村民能否成为村干部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群众信任,二是乡镇政权的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由此可见,群众基础是衡量一个村民是否能够成为村干部的前提条件,而乡镇政权的授权理应是对村民选举结果的一个客观的认可,二者的次序是先定的。但是,富人加入村庄治理的行列,往往不仅会改变村干部的权力性质,而且也会在村庄中形成新的治理策略和治理技术。

1 、实现从经济精英到政治精英的转变

精英是在某一个领域有着突出能力的人,经济精英即是在经济领域具有较强致富能力的人。精英与权威之间并不是一种直接的等价关系,“你再有钱,对其他农民没有帮助,不关心村里的公益事业,你也不会有威信。”一个农民能否成为经济精英是个人能力问题,而能否成为乡村权威则是公众普遍认可的问题,个体性和公共性是区分精英与权威性质的一个有效框架。

在中华帝国时期,基层治理实践的主体――乡保、乡约、牌长等“准官员”都是由社区推荐,官方认可产生的。 [5] 也就是说,如村民选举一样,要想成为“准官员”,首先必须在长期的村庄生活中成为农民普遍信任的民间权威,获得农民自然生发的认同感,具有深厚的民意根基。一个农民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凭借自身的能力获得了成功,并不意味着他就在农民心目中有了威信,成了具有公共性的乡村权威,因而也并不必然会被村民接纳并被选举当选为村干部。

当前中国农村出现的富人治村现象则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村干部的权力性质。以我们在浙江农村的调查经验来看,很多经济精英就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当选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并不是依靠自身长期在乡村社会里积累的权威性资源,甚至也没有积极地、主动地提出竞争村干部的意愿,而是在乡镇干部的竭力邀请下,经不住规劝,在被动中走向领导工作岗位的。在最近的关中农村调查中,我们进一步发现,当地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的主要干部大都是在村庄治理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被乡镇政权下派的包村、包片干部在极短的时期内迅速培养、发展起来的农民经济精英。他们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由于具有较强的致富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从而引起了乡镇干部的注意,被乡镇干部列为重点培养的对象,提升为代理村主任或村副主任,发展成为正式党员,并在适当的时机以合乎程序规定的形式确定为正式的村主任或是村书记。所以,富人就任村干部,关键的不是看先前的民意基础,而是高度依赖基层政权的合法性授权。如此一来,富人当政在无形之中就改变了村干部的选拔机制,富人在当政的初期自然也就缺乏良好的民众认可的社会信任基础,不得不依赖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不断的资源运作来提升农民的认同感,逐步巩固自身的权威,真正实现从个体精英的身份向公共权威的身份的转换目标。

2 、以资源输入推进社区建设,强化自己的权威

为了成为农民信服的乡村权威,建构起自身在地方社区中的社会地位,经济精英往往会在当选村干部之后,积极投入到社区建设的实践工作当中,以政绩来说服村民,以获取后致型权威的身份。

2005 5 月,年仅 28 岁的青年农民精英陈进,接受乡镇领导的邀请,回到生养自己的家乡当选村支部书记。陈进是当地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年纯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他所在的浙东先锋村,曾经一度在乡镇各项工作的排名中处于末位。陈进回到家乡后,迅速拉开了先锋村高速发展的序幕,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到近 500 万元的经费支持,硬化了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整治了被垃圾堵塞的溪坑,改造了村庄旧有的房屋结构,使该村一跃成为乡镇干部眼中名副其实的“先锋村”。

张凤是关中牛家村的村支部书记,现年 34 岁,她是在 2009 8 月被所在乡镇的领导看中,并被提拔到“一把手”位置上的。张凤原本是一个蔬菜和水果的“代办”(经纪人),以前对村庄治理工作并不了解。 2009 年,因为村两委班子的运转陷入瘫痪状态,一定程度上出于好奇心的张凤在包村干部的动员下,正式就任了村里的支部书记。两年来,她自垫经费修建了村委会办公楼,多方争取资源为村民修建了三条村内公路和一个价值 170 万元的村民饮水用的水塔,一举奠定了自身在村庄里的权威地位。

陈进和张凤的行为取向,并不是特殊的,而是富人当选村干部后的一般选择,“老百姓不是看你有多少钱就认可你,而是看你是否为大家办了实事,方便了群众的生活”。农民经济精英正是通过不断的社区建设,来提升自己的公信力指数,弥补权力的先天性不足状态,夯实执政的民意根基。

3 、重构评价标准,建立权力晋升新机制

实现了从经济精英到乡村权威的角色转变,富人也在无形之中重构了村干部的评价标准,建立起权力晋升的新机制。

首先, 经济致富能力强成为晋升村干部的前提条件,而原来选拔村干部的基本标准:公正、公道,讲原则、讲政治、讲正气等在村民眼中失去了吸引力,重要性迅速下降。“自己家庭的经济都搞不好,怎么能有资格当选村干部呢?如果他们当选了,村里的经济又怎么能搞得好”。从富人治村中得到好处的村民,开始自觉成为“双强”、“双带”话语的积极响应者,从而在村庄社区里营造出了一种新的“政治正确”的舆论气氛,“要想当一个好干部,先搞好自己的经济生活再说”。

其次, 资源运作能力强成为晋升村干部必备的禀赋条件。取消农业税费以后,以农村债权债务锁定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政策,侵蚀了农民公平观和社区正义观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使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复杂化,村干部想要向农民集资兴办大家共同受益的公益项目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替代政策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6] 这也是后税费时代,村级治理陷入瘫痪状态的基本原因。富人治村没有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富人获取后致型权威的地位,是通过自垫资金,或是利用已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找关系、攀关系、拉关系,跑关系去争取项目资金,并投入社区公共品建设以获得民意支持的。一个没有足够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缺乏资源运作能力的普通村民,也就失去了当选村干部的资源禀赋条件。

第三, 廉洁奉公成为当选村干部必需的道德素质。先锋村的陈进,在当选村支部书记之后公然宣布在其任职的时间段内,绝不会从这个职位上获得任何经济报酬,即便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工资,也在领取后交给了村会计充作办公经费。不仅如此,他还自垫资金,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亲自去慰问村里的老党员、贫困户。关中牛家村的张凤,在其任职村支部书记的两年时间里,虽然搞起了红红火火的社区建设运动,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但是也基本上没有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费用,跑项目花费的资金也是自家一力承担。如此一来,积极治村的富人就为后来者树立了一个道德标准,“我能做到不从村干部职务上获得任何经济报酬,我能跑项目还不用花老百姓的钱,你能做到吗?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竞争村干部呢”。

三、互惠同盟:富人 治村的乡村关系

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关系是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话题。贺雪峰认为到 1990 年代中后期,乡村之间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的关系,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共同从农民不断上涨的税费负担中捞取好处,加剧了乡村治理的严峻形势。取消农业税费以后,乡村行政的逻辑正在从利益最大化向风险最小化转变,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关系有了被打破的可能,村民自治有了获得新生的契机。 [7] 还有的研究指出,后税费时代以“服务型政府”为发展导向的政权建设,并没有给乡村带来“善治”的社会秩序,相反还产生了“行政消解自治”的改制效应,乡村社会正在陷入新的治理困境当中。 [8] 整体来看,学界倾向于认为取消农业税费以后,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关系正在迅速的松弛化,乡镇政权失去了控制村级组织的动力,村级组织也越来越倾向于消极行政,甘愿成为一级维持型组织,使村治的困境并没有得到基本的改善。

但是,富人当选村干部以后,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关系正在迅速重构,双方之间快速地形成了互惠同盟型关系新模式。

1 、富人治村满足了资源匮乏的乡镇政权的发展需要

取消农业税费以后,乡镇政权传统的财政来源出现了断流、绝源的窘迫局面。税费改革倒逼乡镇体制改革以后,乡镇政权的机构设计和人员规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精兵简政式的乡镇体制变革,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源入不敷出的困境,创收压力依然很大。以关中牛家村所在的乡镇来看,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除了能够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报酬以外,每年仅有 1 万多元的办公预算经费,远远不能填补经费亏欠的余缺。

从一级政府良性运转的角度出发,财权和事权必须要配套才行。问题是没有财政收入来源的乡镇政权,仍然深受压力型体制的约束,不得不承担各项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形式分配下来的指标性任务。为了能够尽可能地维持政治机器的正常运转,乡镇政权想方设法地将财政压力下移:一是利用“村帐乡管”的便利条件,克扣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和村级组织的办公经费。据张凤反映,村干部的工资一年发放一次,而且是在扣除报刊费及各种罚款之后发放的余额部分,至于办公经费则只是听说过从来没有看到过。二是只管安排任务,不管经费来源。牛家村有一条县级公路穿村而过,每年都会有一些中央及省、市级领导路过,一到这个时候,乡镇领导就会通知并要求村级组织清理公路两边的垃圾。而每清理一次,少则 1 千多元,多则近万元,都需要村干部自己消化,这就为村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经济要求。关中陈家村的老一届村两委班子,就是因为在垃圾清理问题上与乡镇领导发生争执而被解散的。

不仅如此,乡镇政权在后税费时代也调整了工作的重心,发展观进行了重构。取消农业税费以后,乡镇政权的干部队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先前的乡镇主要领导基本上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出来的,农村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当前的乡镇主要领导很多都是从县级政权的各个机构里面下派下来进行锻炼的,对农村工作不甚熟悉,却对官僚体制内部的潜规则谙熟于心,且自身也没有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打算,大多青睐那些周期短、见效快的政绩工程。因此,如果说以前的乡镇政权以被动地完成上级政府部署下来的任务为主,当前的乡镇政权还必须开创性地推进各项新农村建设工作,即便不能全面推进,也需要集中精力打造几个能够供领导参观、检查使用的样板村、典型村。要打造典型村,乡镇政权又没有经费来源,也不可能依靠同样没有经济能力或是没有出资意愿的消极作为的老一代村干部,自然就需要调整遴选村干部的基本标准。因此,富人走上村庄政治舞台,满足了乡镇政权的发展需要,对后税费时代的乡镇政权运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2 、富人晋升村干部满足了农民经济精英的双重利益诉求

关于农民经济精英缘何乐意接受乡镇干部的邀请出任村干部,张凤的回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当时,(乡镇)党委书记找我谈话,‘支部书记这个担子不轻啊,但我相信你,年轻人跑得快,好好干,政府肯定不会亏待你。闲了,没事了,读点书,考个公务员’。至于说我当这个书记,经济上没有什么特别追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工资也拿不到多少,还不是为了那点荣誉吗,说起来咱也是当过干部的人了,也能够为身边的人提供方便。比如说转户口,我的侄女先后到镇派出所跑了三、四趟,都没有办成。没有办法找到我,我带她过去,一会儿的工夫就了事了……你问我为什么自己垫资几万块钱,费那么大力气盖了村办公楼和文化广场,不担心撒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吗?担心是没用的,钱收不回来了,楼还在啊?只要楼还在,将来孙子长大了,我还可以自豪地跟他说,‘看,这是当年你奶奶建起来的,’多有自豪感啊!”

从中可以看出,富人出任村干部主要有双重利益考虑:

其一,实现从经济领域到政治领域的跨越,提升自身的政治地位。 村干部的角色在村落社会里尚且属于是一种稀缺的权威性资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当选村干部。村干部官虽小,但在关键时刻还是可以发挥比较大的现实作用的。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关系仍然是一种重要的非制度化的运作资源,经济精英当选村干部就意味着自己进入了正式治理体制,就可以与体制内外的人以“公”的名义攀上关系,也就可以以此为基础为周边的亲属、朋友提供各种方便。否则,经济精英就会面临“名不正,言不顺”的身份困境,没有村干部的身份,也就没有了那份荣誉,办起事情来自然也就不是十分方便了。进一步来说,中青年农民精英出任村干部,在现有的体制内,还有可能通过公务员考试等渠道,实现从“准官员”到正式官员的身份转换,获得晋升的机会。成为吃皇粮,拿财政工资,坐办公室的公务员,对从泥巴地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农民精英来说,迄今仍是一个令人艳羡的奋斗目标。

其二,实现从个体精英向公共权威的转型,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 当家庭经济条件已经比较优越,致富能力已经比较强的情况下,先富起来的农民精英随之要思考的人生问题,即是要追问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问题,即要从单纯考虑个体的问题转向考虑社会的问题,使个体的成功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虽然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消费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的双重洗礼,但是儒家文化传统中一贯强调的“光宗耀祖”、“光耀门楣”的传统价值观仍然在影响着农民的思想。当吃饱穿暖、发展致富已经不再是人生必须考虑的基本问题的时候,农民经济精英就有了无限的提升社会地位,成为乡村社会权威的动力。如果是在农业税费征缴时代,富裕起来的农民精英并不具有参政的意愿,因为要向农民催粮派款,那时出任村干部无疑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取消农业税费以后,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展开,使村干部有了增加面子货币,增强社会地位,建立社会威望的机会。这就是老一代保守型农民精英被新一代更有活力的中青年农民经济精英所替代的时代背景。

3 、互惠同盟型乡村关系的形成

综合以上所述,匮乏的财政资源和无形的压力型体制使发展观重构后的乡镇政权面临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实践困境;而依靠个体努力发家致富的农民精英手中则掌握着一定的经济资源和关系网络资源,双方形成了较好的资源优势互补的态势。在乡镇政权看来,老一代的保守型农民精英一缺资源,二缺发展的冲劲,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形势需要,迫切需要培养、提拔出新一代能够与自身共享同一套发展理念,能够更好领会领导意图的中青年农民精英去充实一线的村干部队伍。在这方面,农民经济精英具有明显的优势,既有经济实力,又有相对开阔的视野和力争上游的干劲,自然就成为乡镇政权所青睐的培养对象。

因此,富人走上村庄政治舞台之后,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之间就形成了资源互补的关系。乡镇政权掌握着村级组织后备干部的培养权和一定的任免权,虽然农民经济精英往往既不是村里的现有干部,也不是党员,但是乡镇领导可以先任之以代理村主任等职务,将之迅速发展成为党员,再通过正式的换届选举等程序化的操作,将其合法化为正式的村干部。农民经济精英实现了身份转换之后,自然会对乡镇领导的好意“报之以李”,像陈进和张凤那样,紧紧跟在乡镇领导的后面,亦步亦趋,不惜自垫资金或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争取项目资金的支持,竭尽全力推进村庄的社区建设工作。

进一步地讲,通过资源的互补,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还形成了利益互惠的双边关系。乡镇政权在投入较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情况下,就换得了较好的发展机会,树立起诸如生态建设先进村等各种符合上级政府要求的典型村,取得了政绩工程建设的极大成功。农民经济精英先是通过出任村干部获得了政治精英的地位,后又通过资源交换性的社区建设,以为农民提供看得见的实惠的办法,提升并巩固了自身的权威。由此一来,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结成了互惠同盟的关系。

四、互惠同盟型乡村关系的后果

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之间互惠同盟型关系的形成,给后税费时代的基层治理实践带来了两个方面的不良后果。

其一是国家投入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大量被乡村两级组织所截留,诱发出显著的“漏斗效应”,乡镇政权和富人阶层控制了资金下沉的通道,掌握了项目资金的分配权,形成了乡村两级组织得大利,农民得小利的治理局面。同时,也加剧了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在区域社会里的分布不均衡态势,财政支农资金在各个行政村之间的分布更加的不平衡,公共品供给水平的差异越拉越大,使村与村之间“富者恒富,穷者恒穷”的现象更趋明显。富人当政的村庄,村干部争资跑项的能力强,争取到的国家项目较多,村庄建设和发展的相对较好。而那些一般性的村庄,村级组织处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得过且过状态,乡镇政权也不重视,长期难以争取到一个国家财政支农项目,村级治理陷入瘫痪状态。

其二是普通农民被抛出了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轨道,几乎完全丧失了参与村庄治理的机会,不利于农民的现代公民素质和公民品格的塑造。富人当选村干部,在村庄建设工作中既不从普通农民那里筹劳筹资,也不需要向农民征求意见及动员农民参与决策和工程实施,自然也就避免了与农民的接触,使农民失去了讨价还价的扯皮机会,也使普通农民与村庄“公务”的距离越来越远。而农民也并没有能够成为具有抽象权利意识的现代公民,基本上不会主动去寻求参政、议政的公民权利,只要不让出钱、出力,当然也就乐得坐享其成了。

从当前中国农村农民阶层分化程度和民主建设效度的角度来看,更多的富人走上村庄政治发展的舞台已经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因此,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通过健全乡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起乡镇行政权和村民自治权之间的有机衔接机制,真正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之间的互惠同盟型运作关系,使国家财政支农资金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农民能够更好地参与村庄政治生活,就成为理论研究机构和政策研究部门需要持续跟进探讨的重大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 .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的阶层及其分析 [J] . 社会科学,2011,(3):70-79 .

[2] 卢福营 . 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 [J] . 社会科学,2008,(12):55-63 .

[3] 赵晓峰、林辉煌 . 富人治村的社会吸纳机制及其政治排斥功能 [J] .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0,(3):33-41 .

[4] 贺雪峰 . 富人治村与“ 双带工程”―― 以浙江F 市农村调查为例 [J] .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1 ,(3 70-77.

[5] 黄宗智 . 集权的简约治理―― 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J] . 开放时代,2008 ,(2 ):10-29 .

[6] 赵晓峰 . 重读税费改革:国家、集体与农民关系的视角 [J] . 人文杂志,2010 ,(3 ):159-165 .

[7] 贺雪峰 . 取消农业税对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影响 [J] . 甘肃社会科学,2007 ,(2 ):1-3 .

[8] 赵晓峰 . 行政消解自治”: 理解税改前后乡村治理性危机的一个视角 [J]. 长白学刊,2011 ,(1 ):73-78 .




[1] 赵晓峰( 1981) ,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社会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社会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

本文受到2011 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一般项目:“转型期村民自治实践的社会基础研究”(项目批准号:QN2011170 )和2011 年度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学术工作坊一般项目“中国农村基层半正式治理实践的阐释性研究”(项目编号:IAS-FudanXSGZF11003 )的资助。

本文发表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