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根据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院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工会经费使用对象为学院工会会员,包括在编在岗和退休教职工。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1.学校工会划拨的会费。
2.学校核拨的福利费。
3.学院自筹经费。
4.其他。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教职工各类慰问活动,主要包括教职工生病慰问、生育慰问、春节慰问等。
2.各类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3.困难帮扶活动,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职工进行补贴。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标准
1.教职工各类慰问活动标准。
(1)生病、生育慰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2)重病慰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400元/人。
(3)春节慰问,学院离退休职工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教师代表慰问品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2.各类文体活动补助标准。
(1)代表学院参加校运动会的教职工,补助为50元/项目,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每得1分奖励50元。
(2)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单项文体比赛的教职工,补助为500元/人。 (3)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奖品标准不超过200元/人。
3.困难帮扶活动补助标准
(1)病困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补助。
(2)教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病故,学院补助500元慰问金。
第五条 经费审批程序
1.校工会划拨的会费,经学院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进行审核后报销。
2.学校核拨的福利费及学院自筹的经费,经学院工会主席审核后,报学院经费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销。
第六条 工会经费使用,坚持“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经费原则上不得超支,结余部分可接转下年使用。
第七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校工会财务和学院教代会监督,每年由院工会主席向学院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