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有效途径。通过实施院务公开,能够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师生凝聚力。同时,对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
2. 坚持有利于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原则。
3.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群众参与,及时准确的原则。
4. 坚持院务公开与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 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部门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政综合办主任及教职工代表3-5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综合办负责人任主任。
2. 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由部门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包括部门工会委员及教职工代表2-3人。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 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
2. 学院干部人事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科级干部、教研室负责人的选拔聘任、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考核、评选先进、出国留学、学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等方面的标准、制度和结果。
3. 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教学管理办法、教学经费的使用、教材建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及相关情况;科研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科研基金的资助和使用及相关情况。
4. 学院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及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状况;教职工岗位津贴、课时酬金、奖金等的分配方案、办法及相关情况。
5. 学院学生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奖学金评定、困难补助金发放、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综合测评、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研究生;评选先进、违纪违规学生处理等情况。
6. 其它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应予公开的事项。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是: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决定公开的内容、时机和形式;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准备公开材料,经院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审核后实施公开;部门工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与院党政班子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院务公开的形式
1. 召开二级教代会。召开二级教代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途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适时召开教代会,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通报公开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
2. 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关注程度较高的重要工作,可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咨询会及教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予以及时通报。
3. 开发和利用学院网站、QQ群、短信群发等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对需要公布事项及时进行公布。
4. 建立反馈意见收集制度。通过设立院领导信箱、教学信箱、和辅导员信箱,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反馈信息。
5.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学院在决策关系改革与发展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相关的重要事项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事先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决策教学和学生有关的重要问题时,要事先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以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七、院务公开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1. 为了保证院务公开取得实效,切实做到事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必须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 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
3. 学院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4. 强化学院教授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发展战略及规划制定、学科及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研究生管理等方面的院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并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
八、实施院务公开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 院务公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办学的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制度。因此,学院各方面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 除党和国家机密、学校按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凡是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师生员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规定等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院务公开的形式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多渠道、多层次地公开,根据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3. 随着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巩固和发展,必须全面加强学院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重点开展财务、人事、分配、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4.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