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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2019〕4号 关于印发《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4-19 | 阅读次数:

各系(所)及相关学生: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2019年4月16日第5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4月19日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8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16〕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各系(所)根据专业现有学生数量、专业容量和专业特点,制定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考核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宏斌 王德连

  成 员:赵 丹 常振山 赵晓峰 张祖庆 徐春成 郭占锋 邢成举 何得桂 王 华 穆闯录 王凌云

  三、转专业条件

  (一)2017、2018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根据学生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向学生提出转专业建议,并征得学生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3.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

  4.达到退学条件的;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6.教育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及招生时按特殊类型录取入学者(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非西藏生源定向就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自主招生学生转专业限定在录取当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详见自主招生简章);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第5条约束。

  四、考核办法

  1.心理测试。考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评结果仅供参考。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基础知识、转入意愿与动机以及对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等。

  五、接收名额计划

注:你接收名额根据转出人数适当调整

  六、学分认定

  1. 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相同的,由学院直接认定其课程学分。

  2. 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经学院认定后,可转入其课程学分。

  3. 无法认定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已修课程,其成绩和学分予以保留,并参与全学程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

  七、学籍管理

  1. 2018级学生转专业编入同一年级学习,如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的,应编入2019级学习;2017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编入2018级学习。

  2.学院(系)负责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并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系)要求补修相关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注册、住宿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凌云 王 茜

  联系电话:87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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