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学院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核工作。
组 长:齐 涛 杨乙丹
组 员:邢成举 侯东丽 田长河 张 红 郭占锋 何得桂 徐春成 王 曼 陈 琳 王李怡
二、审核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教职工,且本人为非在读研究生;上年度学校职工岗位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3.熟悉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岗位职责。
4.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被限招或停招的情况;近3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未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5. 服从所申请招生学位点的管理,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制(修)订、学位点评估、研究生培养和考核、学术交流、论文开题答辩等工作。
6.申请者的年龄要求:按照学校规定60岁退休者,应为 1968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按照学校规定 65岁退休者,应为 1963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达到学校规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不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学院在年审时指定第二导师,作为导师组主要成员,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7.申请者科研经费及成果等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校内导师科研数据同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通过数据,外聘导师科研数据由本人填写提交。
8.申请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经费标准、成果数量等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人文〔2024〕6 号)文件执行(附件1)。
9.外聘导师只能招收博士生,审核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20〕220号)第十四条执行(附件2)。
三、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4月25日-5月16日,教师(包含外聘导师)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操作手册》(附件3)。注意:我院教师申请学术型导师资格时应同时申请专业学位导师资格,原则上每位导师可申请在2个专业学位领域招生,其中1个招生领域应是公共管理(MPA)。申请多种导师资格(学博、学硕、专硕)时,应分别填清楚招生专业相关信息。教师在系统填报之后,请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从系统导出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本人签字)交至研究生办公室(6209室)。
2.学院审核。5月17-23日,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初次申请招生资格的老师,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进行答辩评审。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审议。6月4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小组)会议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参会成员2/3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审议后及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4.上报学校审核备案。6月6日前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导师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学院严把导师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无经费、无课题、无成果”的导师招收研究生。
2.每位申请者原则上依托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招生,且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保持稳定,与聘任岗位保持一致。
科学技术史、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师,经本人申请、相关学位点审核同意,可以在社会学博士学位点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
3.引进人才,经学校建议聘为导师的,其来校工作3年内的招生资格,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组会议的决定确定。
4.学院将申请参加年度审核导师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就业率、导师考核结果、完成导师培训情况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
5.本次审核只是招生资格审核,不涉及2026年具体招生计划和指标分配问题,具体指标分配按照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确定的方案执行。
附件:
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