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课堂,司法助力教学
作者:王娜 刘俊亭 | 发布日期:2021-06-15 | 阅读次数:
6月11日上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范涛应邀参加学院《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实务》课程教学活动,与学院教师徐春成副教授同堂授课,2020级法律专业硕士参加课程学习。
课程伊始,范涛以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法律文书为线索展开,为同学们介绍了撰写起诉书的流程,起诉书的正文中不仅需要列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尤其是厘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界限,还需要对诉讼请求加以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随后,范涛为同学们梳理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出台的背景切入,对“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予以确定,并对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予以明确。最后,范涛法官为同学们梳理了民事诉讼中诉的三种类型,分别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从司法实务的角度为三种诉进行了区分,他鼓励同学们在法学学习过程中要注重案例分析能力,加强法律职业能力训练。
本次教学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双师同堂”系列的第九期课程,法官走进校园同任课教师开展“双师同堂”授课,促使同学们能直观感知法律事务,有助于学生拓展法学视野,促进学生构建系统化思维模式,加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实现了理论与实践、教学和审判、学生和法官更好的交流、融合。
编辑:王娜
终审:常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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