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党[2019]22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校党委《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截至2019年底,任期满2年的各党支部。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习动员(9月16日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会议酝酿(9月18日前)。各党支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选举(9月20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报送结果(9月23日前)。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批准。学院党委及时对各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并将各党支部选举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意义。要以党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培育工程,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学院党委委员要对所联系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所联系党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讲一次党课,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同时,各党支部书记要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及时沟通相关工作,确保党支部建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2.规范程序,按章操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党支部书记必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优秀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由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系、所(中心)主任担任,系、所(中心)主任为非中共党员的,由党员副主任担任。
3.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学院党委将全面监督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党委委员要全程指导所联系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选任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党员要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工作纪律,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4.按时完成,报送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党支部要准确把握工作规范要求,按照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完成选举工作并报送选举结果。
附件:
1.党委委员指导支部换届工作分工表
2.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记录表
中共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