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2017〕1号 关于印发《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务移动通讯费补助发放细则》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10-09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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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务移动通讯费补助发放细则》经2017年3月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3月17日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务移动通讯费补助发放细则
为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办发〔2017〕3号《关于规范公务移动通讯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放范围
正处级干部每人每月300元,副处级干部、院长助理每人每月200元,科级干部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
二、发放程序
公务移动通讯费补助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学院行政秘书统一造册,按照学院公务费报销程序审签后,报计财处审批发放,所需经费从学院公务费中列支。
三、有关要求
所有领取通讯补助的管理干部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因此而导致工作延误的,扣发半年电话费补贴。
四、附则
本细则从2017年1月起执行,原有电话补助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或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