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2019〕4号 关于印发《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系(所)及相关学生: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2019年4月16日第5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4月19日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8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16〕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各系(所)根据专业现有学生数量、专业容量和专业特点,制定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考核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宏斌 王德连
成 员:赵 丹 常振山 赵晓峰 张祖庆 徐春成 郭占锋 邢成举 何得桂 王 华 穆闯录 王凌云
三、转专业条件
(一)2017、2018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根据学生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向学生提出转专业建议,并征得学生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3.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
4.达到退学条件的;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6.教育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及招生时按特殊类型录取入学者(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非西藏生源定向就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自主招生学生转专业限定在录取当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详见自主招生简章);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第5条约束。
四、考核办法
1.心理测试。考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评结果仅供参考。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基础知识、转入意愿与动机以及对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等。
五、接收名额计划
注:你接收名额根据转出人数适当调整
六、学分认定
1. 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相同的,由学院直接认定其课程学分。
2. 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经学院认定后,可转入其课程学分。
3. 无法认定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已修课程,其成绩和学分予以保留,并参与全学程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
七、学籍管理
1. 2018级学生转专业编入同一年级学习,如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的,应编入2019级学习;2017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编入2018级学习。
2.学院(系)负责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并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系)要求补修相关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注册、住宿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凌云 王 茜
联系电话:870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