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一律”进基层 乡村振兴谱新篇
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简称“三官一律”,是陕西省为响应国家“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把工作重心从打击防范向服务转移,使政法干警从机关向基层下沉,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维护基层平安,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一条新路径。
为进一步了解“三官一律”制度的实施情况,推动该制度的完善,针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创新性改进,充分发挥该制度在服务乡村法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7月16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三官一律”制度调研队针对本团队科研项目开展了三下乡调研活动。本项目为农村法律服务实施问题及对策探究——以“三官一律”制度为例,主要围绕“三官一律”制度对汉中市的村委会、司法所以及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进行访谈,深入探究“三官一律”制度。
“三官一律”在乡村 乡村群众体会深
7月16日下午,队员们首先就“三官一律”制度在基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访谈调研。调研团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前往普陀村、九女村、张万营村、吴基庄村,走访当地村民和村委会,通过村民的反映、村支书的介绍,了解“三官一律”制度在该地的实施情况。
通过走访村民和村支书,队员们获悉到村里经常举行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举办的次数虽然较少,但是村民的参与意愿都很积极。当遇到一些纠纷或者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村民更愿意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这说明村民的法律意识较强,守法知礼。
在与村民的交流中,他们表示自己及周围邻居几乎都没有遇见过法律问题,村民对“三官一律”制度知晓度不高,这或许与村委会的积极调解与村里纷争较少有关。而在与村委会的访谈中,村支书表示,村里有法律援助,主要就是对村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每个社区也配备了律师专门解答关于法律的问题。村子每年举行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内容多为民事调解,以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达到普法的效果为目的。村里设有民事调解协会,专门针对各个社区进行服务。村民基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但是老百姓的法律保护意识仍较浅薄,还需要后续更多的关注和宣传。
制度落实更深入 职责履行为首位
7月16日下午,调研队对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关于农村法律服务的调研。此次调研主要以“三官一律”制度的实施情况、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情况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改进建议为主。本次访谈对象是路法官,通过电话访谈、提问的方式对所研究课题进行调研。
路法官认为把工作分摊给工作量本就很大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群体,他们难免力不从心,她建议招募基层志愿者进行这项工作,一方面他们有较多的工作时间,另一方面在空间上更贴近农村群体。
“三官一律”入基层 宣传活动要到位
7月17日上午,调研队前往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并对陕西法治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电话访谈。通过与律师的访谈,队员们了解到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制度能够调解纠纷,实际解决基层民众遇到的一些相关问题,但村民的法律意识依然较为淡薄,参与基层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不高,贺律师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改善需要政府,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多方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村进社区进行宣传,将法律服务更广泛更实际地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意识,调动村民参与法律活动的积极性,甚至能够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成任务,队员们都成就感满满。本次调研不仅更深入地了解到了乡村的法治状况,为“三官一律”研究提供辅助材料,亦为队员们今后的学习积累了更多经验经历,更磨砺了自身的意志,提高了综合素质能力。作为西农学子,应当将自身的所学运用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响应国家号召,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