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院考核优秀个人:董红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3-04 | 阅读次数:
2021年考核优秀个人董红教授先进事迹材料
传承优良师德师风。热爱祖国,衷心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勇于承担各项工作任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活动。承担《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3门本科生课程和《农村法规专题》等2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主持的《公务员与行政管理》课程被评为省级一流课程。主持的《乡村法规》课程获批校级“大国三农”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刑法学II》等两门在线课程年度建设任务。精心钻研业务,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主持杨凌示范区政法委专项项目一项,完成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研究任务。发表1篇CSSCI收录论文。指导的1项本科生科创项目获批省级项目。
积极参与公益服务。支持国家和地方社会的发展,参与《渭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协商工作,为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建议。参加杨陵区示范区第28届农高会“百名巾帼专家团”咨询与服务活动。多次提供法律援助活动和参与扶贫活动。为神木市农业农村局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提供法律服务。为杨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秦汉新城管委会等单位做多场行政处罚法培训。承担陕西省三区人才培训、校离退休干部和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为我校大学生做“远离校园贷”等2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