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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9-12 |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院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工会经费使用对象为学院工会会员,包括在编在岗和退休教职工。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1.学校工会划拨的会费。

2.学校核拨的福利费。

3.学院自筹经费。

4.其他。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教职工各类慰问活动,主要包括教职工生病慰问、生育慰问、春节慰问等。

2.各类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3.困难帮扶活动,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职工进行补贴。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标准

1.教职工各类慰问活动标准。

(1)生病、生育慰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2)重病慰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400元/人。

(3)春节慰问,学院离退休职工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教师代表慰问品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2.各类文体活动补助标准。

(1)代表学院参加校运动会的教职工,补助为50元/项目,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每得1分奖励50元。

(2)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单项文体比赛的教职工,补助为500元/人。                                                (3)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奖品标准不超过200元/人。

3.困难帮扶活动补助标准

(1)病困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补助。

(2)教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病故,学院补助500元慰问金。

第五条 经费审批程序

1.校工会划拨的会费,经学院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进行审核后报销。

2.学校核拨的福利费及学院自筹的经费,经学院工会主席审核后,报学院经费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销。

第六条  工会经费使用,坚持“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经费原则上不得超支,结余部分可接转下年使用。

第七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校工会财务和学院教代会监督,每年由院工会主席向学院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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