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出版资金项目的通知
陕新广发〔2015〕号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出版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出版单位:
陕西出版资金项目实施以来,各出版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策划了大批优秀出版项目,其中一些项目入选国家“十二五”规划,获得多项国家奖项,形成了我省的图书精品群,为繁荣陕西图书出版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的图书出版业发展,我局将开展2015年度陕西出版资金评审工作。请各出版单位积极准备、认真策划、论证一批高质量选题,申报2015年度陕西出版资金项目。
一、申报重点和要求
陕西出版资金主要用于对不能通过市场资源完全解决出版资金的优秀出版物的直接成本补助。出版资金资助出版物以图书为主,同时资助少量少儿、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资助重点主要为原创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的项目,文献资料集成和个人文集类项目,地域特色项目。
资助重点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和普及读物出版项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宣传和普及读物出版项目。
(三)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深入挖掘、整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思想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和重大文化积累价值的出版项目;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思想性、艺术性突出的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内容健康,形式新颖,思想性与艺术性、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统一,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出版项目。
(四)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出版项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知识性、可读性的优秀科普读物出版项目。
(五)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六)对展示陕西人文风貌、具有史料价值、集学术之大成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优秀“三农”及重点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和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对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对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陕西出版资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确保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三)申报项目须提供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四)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图书项目如有成稿、半成稿或样张的应尽量提供,音像制品和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部分演示盘,将优先入选。
(五)申报项目数量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先进行社内初选,优中选佳,做到大、中、小项目相结合,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 20 项。
(六)以下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有关部门处分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2.临时拼凑、缺乏创新、质量不高的“丛书”、“大系”、“书系”等出版项目。
3、申请项目预算不实,超过实际成本的。
(七)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汇总表要突出编著者职业、职称等,内容简介要准确、精炼,能充分反映作品的内容、价值以及效益等。
(八)各单位将2012年、2013年、2014年陕西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制表汇总上报(包括成书或者书稿等),这将作为2015年陕西出版资金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于至今还未启动项目的出版单位,本次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将《陕西出版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2015年度)(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陕西出版资金项目申请书》(word文档打印一式6份,电子版QQ邮箱2477193886@qqcom ),连同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复印件)报送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0月 15 日印发
(联系人:何瑛 电话:85496003 邮箱:24771938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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