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1-19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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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全会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6:10。
地点:北校区秀山活动中心南报告厅。
二、主讲人
学校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副院长王有强副教授
三、参会人员
院领导、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
四、会议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提前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确保按时参加。
2.所有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讲,提前关闭手机,不在会场随意走动。提前十分钟到场,并分别在会场签到。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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