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高水平运动员中评选先进学生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2-02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级: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高水平运动员勤奋学习,促进高水平运动员全面发展,学院决定从高水平运动员中开展先进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12月2日—12月7日
二、评选范围
我院参加素质综合测评的在籍高水平运动员。(本通知所称高水平运动员是指依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的规定,通过高考录取的本科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校、学院处分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上进,学年内平均学分成绩不低于70分,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班级前4/5,课程考试无补考现象。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及上报时间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先进学生申请表》,向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推荐。由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候选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不设名额限制),并于12月7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评选。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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