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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3-22 |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点成立复试小组,做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朱宏斌

  成员:付少平  王德连  常振山  张 磊  张忠潮  陈遇春  张 红  杨学军

  秘书:王 曼  张逢军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扩大学科点和导师自主选择权;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执行国家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A类线)。

  (三)复试办法

  复试具体办法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执行,有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同等对待。各学科点复试小组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应不低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相关学科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各学科点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入专业提出的调剂要求,学术型考生要求外语CET-4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小语种四级。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院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学院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调剂考生,学院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复试;

  (4)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三、复试基本内容及方式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及心理健康状况。

  (一)专业课笔试: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所定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值为100分。笔试试卷的命题,要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要求着重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新进展考核。试卷的命制及管理由各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复试后试卷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以各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重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思维敏捷程度、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气质等;专业知识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外语口语等方面的能力。

  (三)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组织,外语系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协助实施,时间30-60分钟。

  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 ×50%

  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四、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录取执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各学科点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点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提出录取意见,注明拟录取类别。

  4、2016年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可在审核通过的专业或领域招生;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填报导师。

  5、每位导师招收非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按照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方案执行。

  6、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7、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需签订协议;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五、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对以下信息进行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若确需调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的,须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并在本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在学院网站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拟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立即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强监督,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申诉事宜。

  复试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王德连

  成员:常振山  张 磊  王 曼  张军驰

  电话:029-8709161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3月21日


  附件: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6年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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