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16年3月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做好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付少平
成 员:王德连 朱宏斌 王有强 常振山 郝晓红 赵晓峰 杨学军 陈晓军 王育才 司汉武
李松柏 张 磊 张忠潮 樊志民
秘 书:史素珍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
1.学科评议组
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和学校相近学科专家共同组成,负责对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推荐正高级职务申请人选。
2.评审工作组
组 长:常振山
副组长:史素珍
组 员:李 刚 王 曼 周 丹 张军驰 朱红强
负责资格审查、会议组织,材料公示,结果上报等工作。
(二)评审申诉受理小组
组 长:王德连
成 员:朱宏斌 王有强 常振山 张忠潮 赵晓峰 赵 丹 陈晓军 王 娜
秘 书:张军驰
负责对学院评审工作中的申诉受理。
二、申报范围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人发〔2015〕416号)等文件,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册在岗人员(不含2015年退休人员),在岗位设置范围内,可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凡转换专业技术系列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评审工作总体时间进程,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按以下安排进行:
(一)评审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
3月17日~3月28日,申报人员按照学校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规范准确的填写评审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以电子版的方式对评审表进行初步审核。
2.教学水平综合评价
3月17日~3月28日,申请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经学院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进行审核。
3.业务条件审核
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申报人员携带评审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9日前到学校学生处、教务处、科研院等部门,审查核实并签字盖章。
4.学院资格审查
3月29日~3月31日,申报人员的申报业务条件经学校学生处、教务处、科研院等部门审查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学院集中进行综合资格审查。
5.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4月1日~4月6日,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学科组评审
4月7日~4月16日,根据学校人事处的安排,学院召开学科组评议会,对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推荐正高级职务申请人选。
7.学科组评审公示
4月17日~4月20日 ,学校对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8.学校审定、公示、发文聘任
4月21日~4月27日,学校高评会评审;5月8日~5月11日,评审结果网上公示;5月12日~ 5月18日,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发文聘任。
(二)资格审查安排
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学院资格审查。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申报直聘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一在人事处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3月28~29日,申报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月30日,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务及直聘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四、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的提交评审表2份;申报中级职务的提交评审表1份;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各种证书、规定数量论著的原件;申请转换专业技术系列需提交转换专业技术系列审批表1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⑴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⑵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
⑶ 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
⑷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⑸ 论文复印件,按照评审表所填论文顺序复印。
① 收录论文: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
② 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复印论文全文。
③ 其他类期刊论文: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
⑹ 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其中著作或教材仅复印著作首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
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五、有关说明
1.以下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⑴ 第三轮岗位聘任以来工作岗位出现变动的人员。
⑵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从事的工作岗位系列不一致的人员。
2.申报人员严格对照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应的资格评审表、个人申报材料及成果原件、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3.2016年度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标准为,中级评审费200元,高级评审费400元。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以上标准将本人评审费交学院。
4.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评审工作有意见的,可向学院评审申诉受理小组反映,联系人:张军驰,电话:87091617,邮箱:junchizhang@126.com,由学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6年评审有关文件及相关表格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3月22日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