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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16届研究生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4-07 | 阅读次数:

各学科点、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为了确保我院2016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4月20日前,各学术型硕士学科点自行组织预答辩;4月29日前,各专硕学科点组织预答辩。

  2. 4月27-28日,学院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5%者,限期修改,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盲审(学术型硕士生必须先通过盲审才可答辩)。

  3. 5月4-5日,所有检测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到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盲审手续(需携带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签字盖章齐全的成绩单、论文开题考核表、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并提交按照盲审格式打印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学院统一组织盲审。

  盲审专家评审意见包括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两份为不同意答辩者,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通过者,亦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

  4. 5月12-13日,学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5%者,限期修改,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5. 5月20-31日,各学科点自行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1)各学科点应提前3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秘书处。

  (2)各毕业研究生应提前2天以专业为单位到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答辩审批手续,手续完备者方可进行答辩。

  (3)答辩后,研究生应及时以专业为单位向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学位的各类材料。

  (4)研究生答辩所有提交材料的表格和清单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下载地址http://yjshy.nwsuaf.edu.cn/xzzx/xwglgz/index.htm

  6. 6月1-3日,学院整理毕业生提交材料,进行召开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7. 6月6日,召开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8. 6月8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各项材料。

  9.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学院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学籍档案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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