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5-23 | 阅读次数:
各系(所):
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经个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学院公示、学校审核后予以下达。 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任务书》(纸质版A3套印,一式3份),《任务书》中各项内容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执行。截止2016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应不低于拨付经费的80%,对于进展缓慢、结余超过20%的项目,学院下一年度将予以核减经费。
联系人:岳贞
电 话:87092544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5月18日
编辑:0
终审: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