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所)、实验室、办公室及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排,6月份将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落实学校要求,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现就学院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贯彻落实学校“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在全院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防火防盗防骗常识等安全知识,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营造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为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二、积极落实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预防工作
1. 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全院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线路、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各系(所)、实验室要积极主动对各自工作区域的上述安全情况做好自查,及时清理办公区域内的废旧报纸、书刊等易燃物品,消除火灾隐患。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要认真对珍本特藏书库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藏书安全。在办公楼内出入口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的师生,请自觉搬离,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2. 积极做好防盗工作。各系(所)、综合办公室及实验室要认真对所属办公房间及计算机房、库房等重要部位进行防盗检查,重点检查门窗及锁具的完好状况和贵重物品、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情况,对于放置零乱的物品要及时进行归类整理。检查中发现有房间门窗、开关、锁具破损的,要及时向学院反映,由学院联系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3. 注意水电使用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严防计算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气设备因长时间运行而诱发火灾等意外事故。注意节约用水,及时发现和更换漏水的水龙头及阀门,随用随关,严防跑冒滴漏而诱发的其它安全事故。
4. 确保实验室教学安全。实验室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健全和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实验室教学实验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性能良好,加强实验人员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培训,务必保证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在课间进行疏散演练。各系要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组织好学生的机房教学,保证实验教学正规有序。
5. 维护交通安全。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共文明秩序,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和开故障车,特别是不得在校内逆行、快速行驶、违规停放车辆。开展教学活动确需组织学生乘坐车辆的,组织人要周密筹划活动的安全保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6. 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学工办要通过要灵活多样的形式,紧密结合夏收进行、毕业生论文答辩和离校、天气逐渐炎热及各类社会实践教学增多等现实情况,组织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对学生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等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好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注意外出时的人身安全,坚决禁止学生到危险地域游玩以及私自到不明情况的水域戏水和游泳。认真对学生宿舍卫生状况、是否有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等现象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活动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预防安全事故:
1. 6月15日前,各系(所)、办公室和全体教职工做好安全自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自身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学院反映。
2. 学院将于6月25日前组织对全院办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及到的有关区域和房间,请相关教职工给予配合;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6月28日前应完成整改,学院将适时进行回头看,切实保障学院稳定安全。
3. 认真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相关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主动做好安全排查,因工作不落实而引发问题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安全常识 http://bwch.nwsuaf.edu.cn/xfaq/index.htm
人文社会发发展学院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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