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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9-19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多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我院评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振山

  成  员:朱红强  刘毅  丁天生  李晓宇  穆闯录  杨东民

  2.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二、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35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学院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执行。同时,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4级、2013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学院将从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各推荐1名参加2016年风采录评选。获奖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三、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7名。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四、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请各班级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我院获得2015-2016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六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6-2017学年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类连续资助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附后。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1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向学院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和《学业成绩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新递补学生须提交《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申请书。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4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和《学业成绩表》,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学业成绩表》。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相关院系须同时将2016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毅宁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毅宁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

   6.九九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业成绩表》。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別困难的全日制2016级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文件)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名单汇总表》。

       3.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0名,其中一等奖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各单位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4.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名,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5.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院系推荐16名作为候选学生,基金会最终确定产生10名获奖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其中我院有2名推荐名额。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名单汇总表》。 

       6.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学校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7.文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8.康师傅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三年级本科生,奖励名额8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9.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本次评选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3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0.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3日-9月20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吃透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1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30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10月8日-10月1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班级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6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班级于10月8日前完成相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院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附件3、附件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本科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考核材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9月19日


  本科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考核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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