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点、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类奖学金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组 长:付少平 王德连
成 员:常振山 朱宏斌 张 磊 张忠潮 张 红 杨学军
陈遇春 杨乙丹 王 曼 朱红强 耿亚静 刘园园
二、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为硕士研究生4名。
2.校长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为硕士研究生1名。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2)开题和实践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校纪校规的;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公开发表或录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三、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一)石声汉奖学金评选
评选对象为专门史、科技史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
评选条件: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科研项目内容必须与农业有关的研究项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具体评选条件及程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石声汉’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康师傅奖学金评选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为硕士研究生2名。
评选条件: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具体评选条件及程序根据《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宝钢教育奖奖学金评选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全校评选名额4名,我院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评定要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21 - 26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申请材料。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石声汉奖学金的研究生以班为单位初审,并按照时间节点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办公室;申请宝钢教育奖及康师傅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材料至本人班级,经班级民主评议后,以班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办公室;
(二)民主评议推荐(9月27 - 30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10月8 - 18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各研究生班级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成绩单》按研究生院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使用A4纸正反套印。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同时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个人电子生活照1张。
(四)申请宝钢教育奖的研究生于9月28日前上交有关材料到辅导员办公室。
(五)咨询和投诉电话:029-87091110
投诉邮箱:rwyjs@nwsuaf.edu.cn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8.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9.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11.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12.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13.康师傅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
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
1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石声汉奖学金评定办法
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doc
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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