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申报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04-21 | 阅读次数:
各系(所):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1、原则上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未获得过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包括2012年学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4月24日前申报人将申报书一式7份(A3套印)交学院。
2、4月26日前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
3、4月28日前学院在网站上对拟资助项目公示3天。
4、4月28日下午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科研院。
三、项目执行期及经费
本次项目执行期3年,即2015年1月–2017年12月,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立项项目经费分3次下达,2015年拨付经费的50%。
四、项目考核要求
1、本次获得立项的老师必须每年至少申报一项省部级课题。
2.在项目期内,在CSSCI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