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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12-20 | 阅读次数:

各学科点、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组 长:付少平

成 员:罗建峰  朱宏斌  樊志民  张磊  田义文  陈遇春  梁成山  王曼  刘亚男  林泓宇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我院全日制非在职2009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10、2011级硕士生。

博士研究生评定对象:2011级及以前非在职博士生。

名额:硕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推荐1名,若最终获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

三、评定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本年度已获校长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可继续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后学年评定则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四、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2、违反校纪校规的;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五、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公开发表或录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为在读相应学位期间成果),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六、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12月23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三层学工办梁老师。

(二)12月24日-12月29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研究进展等情况。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人文学院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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