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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13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作者:   | 发布日期:2013-04-10 | 阅读次数:

为确保我院2013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2008级及以后所有毕业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

2、所有毕业研究生继续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

二、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申请的具体情况,确定我院答辩时间,请各位毕业生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底之前,各学科点预答辩并确定盲审名单;

2、5月上旬,学院统一对毕业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5月中下旬,各学科点正式答辩;

4、5月27日前,报送答辩材料;

5、5月28—31日,整理、汇总所有答辩申请者材料,上报分委员会审议;

6、6月1—4日,分委员会材料汇总、整理;

7、6月5—6日,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详细说明及表格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管理—表格下载”网页下载。

2、各学科点负责审核各毕业研究生提交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1、自2010年起,学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详细说明参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学位申请与答辩管理规定”网页文件《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

2、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公告将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其他研究生的答辩信息,应在学院网页上公布,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3、请各毕业生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时间受理。

                                                          

人文学院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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