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及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亚平 付少平
组员:罗建峰 朱宏斌 王有强 樊志民 张 红 杨学军 郝晓红 陈晓军 史素珍 张 磊 张忠潮
秘书:李 刚
二、考核范围
(一)学院2013年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不含按期回国人员)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学院填写《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学院填写《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教学科研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教学科研工作及其他现实表现情况;其他人员按照德、能、勤、绩表现,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所属人员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结合个人参加教学科研或其他工作以及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表现情况,按照分配的推荐优秀指标(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20%,见附件2)向学院推荐上报优秀人选。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可直接推荐参加学院的考核优秀评定,不占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的推荐优秀指标:
1.当年取得省(部)级以上(含本级,以下各条均同)个人荣誉奖励者;
2.当年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者(不含学会的奖励);
3.当年获批国家基金及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者;
4.当年在SSCI、A&HCI上以第一作者和学院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1篇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和学院为第一单位在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者;
5.当年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者;
6.当年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讲课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者;
7.当年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者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者;
8.当年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博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和系(中心)、综合办公室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考核等级评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从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推荐上报的优秀人员中按照全院实际参加考核教职工(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总人数的15%,评定考核优秀人员。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在推选上报考核优秀人员的同时,须填写推选考核优秀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20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按照要求填写考核表(附件1),并将纸质考核表交所在系(中心)或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应于12月23日上午10:00前完成对所属教职工的考核;
2.12月23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上报的优秀人员进行评议,评定全院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和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学校下达学院总名额为2人),将考核结果和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3.12月30日前学,学院将考核材料(教职工考核表、考核汇总表、未参加考核证明、考核总结、)报学校人事处,同时上报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登记表和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1.各系(中心)、综合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考核要求,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分配的优秀推荐指标,应于12月23日上午11:00前将所属人员纸质考核表和推荐的考核优秀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各单位负责人须认真审核,并对统计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相应责任)统一报学院。
2.各位教职工在填写考核表时,除部分栏目因内容需要可进行必要的表格行数增加外,不得随意改动考核表格式。
3.为便于存档,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 1.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考核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
3.推选考核优秀人员情况统计表
人文学院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1、2、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