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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0-04-08 | 阅读次数:

      陕西省2010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已开始,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联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实际,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西部强省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5、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课题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6、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年5月14日之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和《论证活页》6份交至科研处D504室。配套的电子版发送电子信箱zhangjiangang@nwsuaf.edu.cn。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电话:029-87082928
    联 系 人: 张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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