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10届硕士毕业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4  

人文学院2010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拟定于520日—525日,各学科点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科点确定,请需要申请答辩的毕业生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的论文,如总文字复制比在5%以上(包含5%)的,需要在答辩前,申请第二次检测,结果在5%以下者,方可申请答辩。

2 检测结果均不为0%的,需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的合理性、规范性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并承诺该论文无学术不端行为,需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由本人保管,答辩结束后随材料一起提交。

3 答辩前需经2位专家进行论文评审,评审专家由导师确定。评审通过的方可申请答辩。

4 准备毕业的研究生请进入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表格下载——关于学位授予的说明的模块,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并准备个人档案。

5 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520521两天集中审查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6 请在答辩前完成学费和住宿费的交纳。

7 答辩后一周内,完成各种档案材料的整理,并上交。

8 各学科点负责制定各学科点的答辩事宜。

 

人文学院

20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