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1  

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于54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54日评奖公告)。我校为这次评奖工作的受理单位。为了做好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2006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我校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办法:作者向科研处知识产权科申报。科研处对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查,汇总后报送省社科奖评委会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200954日至65日。

四、申报要求: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五、评奖程序:评奖工作按照作者向受理单位申报,省评奖办公室审核受理,学科评审组初评,省社科奖评委会终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六、《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http://skl.cnwest.com)下载。

 

联 系 人:王国辉  

联系电话:87082851 

电子邮箱:wgh@nwsuaf.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