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09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2009-05-14  

各研究生导师、09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及人文学院毕业答辩工作委员会安排,现将各学科点的答辩时间公告如下: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518——19

2、          职业技术教育:523——25

3、          社会学:525

4、          科学技术史、农村发展:523——24

请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参见《人文学院200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附件)的答辩要求,整理好答辩材料,于答辩前一周集中到导师、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得进行答辩。

 

人文学院

2009514

附件: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