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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2008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8-03-10 | 阅读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陕教研〔2002〕18号),现就2008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

(二)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

(三)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各类成果的评分标准不同,请按照项目的属性分类申报。

本年度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日期截止2007年3月30日;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其技术评价或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1)。

(二)凡推荐评奖的成果还须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论文(限15篇)、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证明等。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认定、评价证明及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3.软科学类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七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学校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三、推荐程序

 各推荐项目由所在学校初审并签署意见,再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并填写《2008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书面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

    此通知及《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008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登记表》在www.snedu.gov.cn(陕西教育信息网)或www.snedu.com.cn(陕西教育网)上登陆下载。

为了保证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08年度推荐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所有推荐材料、《登记表》及软盘务必于2008年3月25日、26日两天内送至西北大学宾馆,逾期不再受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科研与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皇甫宜月

 联系电话:029—87338630

 附件:1.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陕教研[2008]1号附件一.doc

       2. 2008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登记表 陕教研[2008]1号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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