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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8-05-22 | 阅读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积极投入学校应急工作,全校师生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开展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是一次有现实意义的教育活动。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向灾区人民表达自己的爱心,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工作,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由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含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汇至陕西省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后转往灾区捐款有关账户。

三、党员个人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由所在党支部负责收缴,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5月26日上午交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按交纳金额分别汇至有关账户。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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