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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勤车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8-05-07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确保我校通勤车安全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服务,现将通勤车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勤车运力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大小通勤车共14辆,其中:

1.保障职工上下班的(内勤)有7辆(45座的有5辆)。

2.可以在工作时间外出的(外勤)有7辆

(1)空调大客车45座2辆

(2)空调大客车38座1辆

(3)普通大客车45座2辆

(4)依维柯23座1辆

(5)空调面包车9座1辆

二、使用要求

1.车辆使用单位应提前3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应提前4—7天)电话或传真告知运输服务中心用车计划,需要由校办或教务处批准的请将批件复印件于使用车辆前三天传真或送至运输服务中心。

2.依照教学实习计划,由教师单独联系车辆的,负责实习的教师应提前3-4天通知运输服务中心。

3.学生集体活动使用车辆的,需持相关学院或相关职能处室批准文件或介绍信原件到运输服务中心登记。

4.因我校4-10月教学实习任务较大,在此期间,于杨凌区域内组织的会议、实习、参观,建议安排在上午8:10-11:30;下午14:10—17:30(5月1日后顺延30分钟)。

5.各单位电话登记车辆时,请向运输服务中心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去向、事由、乘车人数、具体乘车时间及乘车地点等信息,由单位或个人代他人登记的,请提供代办人及使用人姓名及手机号。

6.用车登记完成后,请勿重复登记,如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请提前一天告知;车辆使用中请勿要求驾驶人员违章行驶或违章停靠。如到达地点临时变更或延长使用时间,请及时通知运输服务中心。

三、候车、乘车及下车需要提示及遵守的事项,请严格遵守《乘坐校车注意事项》。

车辆登记电话:87091300 87092258  传真:87091300

附:《乘坐校车注意事项》

乘坐校车注意事项

一、候车:

1.在等候乘坐汽车时,请在指定地点等候车辆,勿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2.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

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

二、乘车:

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勿随意触摸车上控制器,如车门锁等。

2.勿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勿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更勿中途跳车。

4.为了您及他人安全,绝不能把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5.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勿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勿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7.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它们容易在汽车晃动时呛到气管中。

8.乘车途中,最好不要睡觉,事实证明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当时头脑清醒的旅客要比昏睡的旅客伤亡要轻。

9.请勿在车厢内吸烟。遇到路况不好时,不要惊慌,要听从司机或乘务员的指挥。

10.10岁以下儿童及60岁老人乘车时需有亲属陪护;患各种因乘车会导致病情加重或患各种传染病的人员,自珍自重,勿要乘车。

11.禁止酗酒人员乘车。酗酒人酗酒后混入车内的,给车辆、他人、自身造成伤害或损失的,酗酒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三、下车:

1.在汽车还没有停稳时,请勿急于从正在行驶的汽车上跳下,以免发生意外,须等车停稳后再依顺序下车。

2.下车时拥挤请勿抢下,在车行道上请勿从机动车右侧下车。

3.下车时,请首先看前后有无来车(包括自行车),从较为安全的右门下车。需横过车行道时,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切不可从车头贸然通过。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4.如确需从左门下车,应观察确认没有来车时再开门下车,并迅速从车后走上人行道,切不可从车前或车后突然猛跑横过马路。

5.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请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后勤服务中心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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