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2026学年刘亮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4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刘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刘亮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人文党[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 涛  赵晓峰

副组长: 田长河  杨乙丹

成  员:邢成举  张 红  郭占锋  徐春成  王 曼  研究生辅导员

二、参评对象

奖励对象为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二、三、四年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评选10名予以奖励(本学年未获得其它大额奖助),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

四、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11月14—19日)。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刘亮奖助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11月20—24日)。班级民主评议要以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2/3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11月25—12月2日)。学院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产生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4资助方备案(12月3—5日)。学院推荐人选报送资助方进行备案。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将奖助学金发放给学生,学院与资助方共同给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严格执行刘亮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各班要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请各班级于11月24日前完成刘亮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学院105办公室,同时将附件2、附件3以专业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947890169@qq.com。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