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人文〔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际,现将2025级社会学类及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 成立工作组
组 长:赵晓峰 齐涛
副组长:邢成举 田长河
成 员:袁君刚 石蕊 赵祥云 郑永君 李卓 王杰 张倩 章煜阳 王凌云 王茜 2025级社会学类及公共管理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并执行专业分流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专业分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 分流对象及原则
分流对象:2025级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分流基本原则:采用意愿与学院调配相结合,在充分尊
重学生专业选择意愿的基础上,可根据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进行合理调配。
三 分流专业和专业人数
分流专业涉及2个大类4个专业。各分流专业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分流专业 |
分流专业人数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 |
1*30,1*30 |
社会工作 |
1*30 |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 |
1*32,1*32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30 |
四 时间安排
1.宣传引导(3月9日-16日):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分流宣讲,对学生进行指导。
2.学生申报(3月17日-19日):学生根据学院(系)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方案和个人兴趣爱好,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3.学院审核(3月20日—23日):学院根据学生意愿、学分成绩及在校表现综合考虑进行专业分流,按第一学期学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专业指标名额录取完成为止。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由学院调整到还有空额的专业。
4.结果公示(3月30日前):学院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监督组(电话:029-87092365,邮箱: RWSHFZXY@nwafu.edu.cn)提交申诉申请。申请需实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申诉事由、相关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
5.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