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 2023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学院国家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请书的数量和质量,现将学院2023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11月初,组织安排国家基金申报动员会,邀请科研院相关负责人进行国家基金相关项目申报政策宣讲;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国家基金申报技巧辅导,动员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

2.11月16日前,教师提交申报选题,学院统计后将拟申报名单报科研院。

3.11月底前,根据科研院反馈意见,教师确定选题,拟定研究题目。

4.12月初,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教师申报选题进行论证,着重对选题的可行性、创新性及前沿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教师撰写申报书。

5.2023年1月中旬,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论证,教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6.2023年2月,学院根据学校申报要求,初审后提交科研院,并配合做好后期校级评审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国家基金是衡量教师科研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学院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 填写申报书及活页时务必严格按照示例填写,以免填入申报系统时出现问题。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1月11日